关于2016年1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新建综合门诊部)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11-17 字体:[]
  关于2016年1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03779

  传   真:0833-2133332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综合门诊部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拓展路454号 乐山民康门诊部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拟租用茅桥镇闲置房屋从事门诊服务,总占地面积130m2,建筑面积为430m2,总投资为100万元人民币。开展综合门诊服务,开设西医内科、外科、中医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诊疗科室,不设置住院病床。

  功能定位:本项目类别为综合门诊部,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服务,不设置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一、 施工期

  1、本项目仅进行改造工程、装修工程,施工期工程量较小,大气污染物产排量较少,建设单位采取①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规范施工人员操作,减小施工粉尘的产生量;②在作业面进行洒水作业,减小施工粉尘的产生量这些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于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期人员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依托周边住户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乡镇污水管网,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是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施工机具及时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及午休时段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堆放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项目营运期主要为医疗废水,医疗废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格栅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池),经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再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乡镇污水管网。

  2、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设置进排气口,采用引风管道引至业务楼楼顶排放,经采取以上治理措施,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做好暂存间的防渗漏、防鼠、防蚊蝇等措施,定期进行医疗废物暂存间存储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在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等措施的基础上,可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异味,避免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本项目设备中产噪设备较少,主要产噪设备为分体空调。在满足运营需求的前提下,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强化设备隔声、降噪、减振的治理措施,避免运行时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医疗废物、污泥、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和污泥经收集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达到国家对医疗垃圾的处置要求。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日产日清。

  三、相关部门意见

  1、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字(2016)第28号。

  2、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乐山民康门诊部新建综合门诊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
索引号:680426282/2016-00118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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