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11-10 字体:[]
  
关于2016年1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11月10日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2103779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邮政编码:614000

  2016年11月10日验收决定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 乐中环验[2016]180号 2016.11.10.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项 目 名 称 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

  委 托 单 位 乐山亘远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蔡旭伟

  联 系 人 孙彧

  联 系 电 话 15520913999

  邮 政 编 码 614000

  邮 寄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杨军坝村3组
环保部门

  填 写
编 号 乐中环验[2016]180号
验收批复日期 2016年11月10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制


  说 明

  1.本验收申请替代我部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

  2.本验收申请表一、表二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表三、表四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本验收申请一式两份,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随验收审批文件一并存档。


  表一 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 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杨军坝村3组
行业主管部门或隶属集团 /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新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审批机关: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批准文号:乐中环建管[2012]93号

  时间: 2012年12月13日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单位 /
环境监理单位 /
环保验收调查或监测单位 犍为县环境监测站
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 900
环保投资(万元) 25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12年11月
同意试生产(试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决定文号、日期 /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日期 2013年3月



  表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报告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污染物进行了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2、严格按照报告表所载明的规模和工艺进行生产,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及改变工艺。 已经落实,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中载明的工艺进行生产,实际年生产有机肥9000吨,小于设计规模。
3、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得排入外环境 已落实,项目采用生产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废液储存池,作混合用水回用,不外排。
4、生产废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载明的方式进行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项目通过臭氧来吸收料池里的恶臭气体,加盖塑料薄膜防治恶臭气体的散发,输送及处理过程都是密闭的,防止恶臭气体的散发。
5、项目建设方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对环保设 施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项目建设方已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了环保应急预案,并安排有专门人员定期对设备及环保设施进行管理,以确保正常运转。


  注:表二中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就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予以介绍。


  表三 验收组意见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9月23日组织召开了乐山亘远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乐山市市中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犍为县环境监测站和乐山亘远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人。会议组成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听取了乐山亘远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的情况介绍和犍为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资料汇报,并认真查看了生产现场环保设施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杨军坝村3组,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项目实际租用厂房2900㎡,改造生产车间2020㎡,包括修建1个20m³的下料池(置于地下 ),1个60m³混料池,1个30m³废水储存池,一个60m³出料池,打包车间600㎡,配套生产设备,建设一条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生产线,日处理畜禽粪便30吨。项目认真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手续(乐中环建管[2012]93号,2012年12月13日)。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污染物治理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为固液分离时产生的挤压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处于农村,所在地没有铺设城市污水管网,因此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在周边进行林灌或农灌。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鸡粪散发的恶臭气体、打包粉尘和食堂油烟废气,恶臭气体通过负压抽风集中处理以及加盖塑料薄膜,密闭输送和密闭反应,降低了臭气体散发到空气中,同时车间内也配备通风换气设备,将少量散发出的恶臭气体稀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打包粉尘通过洒水降尘、厂房密闭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废气已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水泵、厂房风机、运输车辆等。选用环保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降噪以及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等。因此,噪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

  二、经犍为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的竣工监测资料表明,乐山亘远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能力达到了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为固液分离时产生的挤压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处于农村,所在地没有铺设城市污水管网,因此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在周边进行林灌或农灌。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产生的无组织排放NH3、H2S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

  三、该单位配备了兼职环保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该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同意乐山亘远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验收,报环保部门批准后,投入正式运行。该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组长:(签字) 2016年10月12日

  



  表四 验收组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签 名
组 长 何永华 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股 长  
(副组长) 雷应军 市中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大队长  
成 员 曾仕骏 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股 长  
梁 旎 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科 员  
       
       
       
       
       
       
       
       
       
       



  表五

  
负责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乐中环验[2016]180号

  乐山亘远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杨军坝村3组,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项目实际租用厂房2900㎡,改造生产车间2020㎡,包括修建1个20m³的下料池(置于地下 ),1个60m³混料池,1个30m³废水储存池,一个60m³出料池,打包车间600㎡,配套生产设备,建设一条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生产线,日处理畜禽粪便30吨。经乐山市犍为县环境监测站编制的竣工监测资料表明,该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产生的无组织排放NH3、H2S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生产生活废水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该单位配备了兼职环保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同意该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使用。

  该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禁超审批范围生产经营。

  (公章)

  经办人(签字):

  2016年11月10日

  
索引号:680426282/2016-0011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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