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乐山市市中区林佳养殖场新建养鸡场项目和乐山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岸第一城”商住小区一期工程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833-2103779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1月4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乐山市市中区林佳养殖场新建养鸡场项目 |
| 2 | 乐山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岸第一城”商住小区一期工程项目 |
乐山市市中区林佳养殖场新建养鸡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养鸡场项目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3500m
2,常存栏蛋鸡5万只/年,年产鸡蛋5000kg
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林佳养殖场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关庙乡建国村4组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87万元,实际环保总投资为19万元,占总投资的10.2%。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1月开工建设,2011年8月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乐山市沙湾区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在建设过程中、试运行阶段均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报告相关情况,项目建设和运行处于国家环保管理控制中。改项目鸡舍冲洗废水、地坪冲洗水经贮存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鸡舍降温水全部循环利用,无废水产生。鸡粪外售入眉山百事康农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做有机肥;饲料残渣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病死鸡按标准要求卫生填埋;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验收监测时,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验收标准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实施到位,环境响较小,有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乐山市市中区林佳养殖场新建养鸡场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因子中,无组织排放的NH
3和H
2S在1天4次的监测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经调查,鸡舍冲洗废水、地坪冲洗水经贮存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鸡舍降温水全部循环利用,无废水产生。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其昼、夜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鸡粪外售入眉山百事康农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做有机肥;饲料残渣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病死鸡按标准要求卫生填埋;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监测单位:曾静 0833-3442100
乐山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岸第一城”商住小区一期工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西岸第一城”商住小区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30000m
2,总建筑面积56301.88m
2,容积率1.75,建筑密度27.9%,绿化率35.3%,总绿地面积10590m
2,住房364套,其中建筑面积90m
2以下的为45户,建筑面积90m
2以上的为319户,楼层均为5+1或6+1层,为纯住宅,地下设有停车场168个。
建设单位:乐山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天罗坝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6年8月开工建设,2008年8月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乐山市沙湾区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各项环保设施基本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建设,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在日常使用中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本项目已实现了雨、污分流,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本项目建筑物雨水 采用外排水系统,屋面雨水经雨水斗收集排至区内雨水管,地面道路雨水经雨水口收集流入项目范围内道路两侧的雨水沟;各建筑的污水由排水立管收集后排出室外,经小区化粪池收集后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青衣江,小区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小区内布设的各个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通过现场调查,住户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集中收集到专用烟道,引至楼顶并高出楼顶排放,地下车库为机械通风,通风口位于小区绿化带,地势平坦、扩散能力强,小区内在一定距离的住户进出口设置带盖垃圾桶,小区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不会产生恶臭影响小区空气。项目严格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中气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可以达到验收条件。
2、废水
目前本项目已实现了雨、污分流,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本项目建筑物雨水 采用外排水系统,屋面雨水经雨水斗收集排至区内雨水管,地面道路雨水经雨水口收集流入项目范围内道路两侧的雨水沟;各建筑的污水由排水立管收集后排出室外,经小区化粪池收集后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青衣江。通过现场调查,本验收工程严格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中水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影响报告分析,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达到验收条件。
3、噪声
本项目试运营期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项目不会产生明显的噪声,环境宁静。根据对本项目周围居民区以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和其它政府机构的调查,在本项目试运营期没有接到有关本项目噪声污染的环保投诉。
4、固体废物
小区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小区内布设的各个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人员统一收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监测单位:曾静 0833-344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