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0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10-31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0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乐山亘远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833-2103779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0月31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乐山亘远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


  乐山亘远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内容:禽畜粪便处理量为:9000吨/年(日处理量为30吨/日),生产有机肥8900吨/年,花肥100吨/年。

  建设单位:乐山亘远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杨军坝村3组

  工程投资: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8%。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2013年1月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乐山市犍为县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各项环保设施基本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建设,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在日常使用中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项目生产废水经储液池回收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肥,项目不外排废水。生活垃圾及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公司制定有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SO2、NOX、PM10监测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规范要求,H2S、NH3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经储液池回收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肥,项目不外排废水。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环境噪声各点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对外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做到了综合利用处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监测单位:卢国玉 (0833)4221632
索引号:680426282/2016-00100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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