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7月2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了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成林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相关人事任免案,并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全市人大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多层面、多形式学习宣讲,紧紧围绕“124”文旅发展思路,准确把握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在夯实产业支撑、厚植文化根脉、拓展全域旅游、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服务质量上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提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乐山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新礼、廖策军、周伦斌、余斌、左小林、金雪冰,秘书长杨登廷出席会议。
市监委主任陈强,市政府副市长张春刚,市法院院长邓鹏,市检察院检察长陶成,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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