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1-12 字体:[]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2023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年报范围和时间

202312月31日前在乐山市市中区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4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2023年度年度报告。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自2020年度年报填报开始,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 年报途径和方式

市场主体通过访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c.gsxt.gov.cn)进行年报填报的,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菜单后,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一种为“工商联络员”登录,采取“工商联络员”登录方式的,如已注册过“工商联络员”,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凭自设密码登录填报;若是首次登录,可通过点击“获取初始密码”菜单获取初始化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联络员备案手机)登录;另外一种为电子营业执照直接登录。

个体工商户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的方式为“个体户登录”,采取“个体户登录”的方式,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和“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填报(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时,大小写均认可通过);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直接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到其登记属地市场监管所申领表格后提交。电子年报与纸质年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年报注意事项

1、报送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要求填写银行卡账号信息。请各经营主体一定提高警惕,谨防钓鱼网站,避免上当受骗!

2、除年报外,企业应当自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股权转让,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知识产权出质,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向社会公示。未及时公示的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逾期仍不公示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3、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内容中的企业联系号码必须真实有效,企业“工商联络员”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到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变更。

4、未报送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应对未报年度的年报进行补报。补报后,再报送2023年度年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到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报并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不再硬性要求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补报,允许自行网上补报并关联修复相关信用记录。

5、市场主体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6、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四、年报咨询电话

信用信息监管股0833-2155866

通江市场监管一所0833-2278707

通江市场监管二所0833-2424801

海棠市场监管一所0833-2487930  

海棠市场监管二所0833-2131115  

城南市场监管所0833-2304141

绿心市场监管所0833-2451396    

苏稽市场监管所0833-2567205    

大佛市场监管所0833-2302315

城东市场监管所0833-2578518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月5日     


索引号:777935059/2024-0000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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