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给予成都品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等540户企业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听证告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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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中市监清吊听告〔2021〕1号?
成都品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等540企业: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成都品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等540户企业(以下称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歇业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行为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依据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当事人(详见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成立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歇业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规定。截止2021年4月20日,当事人上述行为仍然未改正。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之规定,本局拟对上述企业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上述当事人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诉、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在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现将540户企业的名单公告如下,如有申请听证的企业,请将申请递交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246号,联系人:周玮娴、金智贤,联系电话:0833-2155866。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540户)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