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乐中市监罚〔2021〕105号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 乐山市市中区冬颜美容院 | 92511102MA6BEKTF6L | 杨*梅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2020.03.15 |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09 | |
| 2 | 乐中市监罚〔2021〕125号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 乐山市中心城区首体造型美发牛耳桥店 | 92511102MA65PMNG6K | 杨*军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2020.03.12 |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12 | |
| 3 | 乐中市监罚〔2021〕156号 | 采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案 | 乐山奥诺康商贸有限公司 | 91511100MA62812928 | 刘*建 | 采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 | 罚款,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2020.03.18 |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15 | |
| 4 | 乐中市监罚〔2021〕176号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 乐山市中心城区皓色美甲春华路店 | 92511102MA654X4J53 | 曾*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2020.03.19 |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