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5-09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乐中市监罚(2020120

乐山市中心城区好又多副食超市销售伪造厂名的产品(精杨牌84消毒液)案

乐山市中心城区好又多副食超市

92511102MA6B4RMDXB

陈润火

当事人经营的84消毒液标识有:“84消毒液,重庆精杨化工有限公司”等信息,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重庆精杨化工有限公司”信息

1、罚款
2
、没收涉案84消毒液
3
、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自动履行;2020.4.15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3.30

2

乐中市监罚(2020121

乐山市中心城区恒运副食商行涉售伪造厂名的产品(精杨牌84消毒液)案

乐山市中心城区恒运副食商行

92511100MA628B2E0C

杨慈捷

当事人经营的84消毒液标识有:“84消毒液,重庆精杨化工有限公司”等信息,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重庆精杨化工有限公司”信息

1、罚款
2
、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自动履行;2020.4.15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3.30

3

乐中市监罚(2020122

乐山海涵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伪造厂名的产品(精杨牌84消毒液)案

乐山海涵商贸有限公司

91511100MA63QJGP09

肖印

当事人经营的84消毒液标识有:“84消毒液,重庆精杨化工有限公司”等信息,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重庆精杨化工有限公司”信息

1、罚款
2
、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自动履行;2020.4.15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3.30

索引号:777935059/2020-0005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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