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2-30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乐山市市中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报送2019年度年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范围和年报登陆网址
20191231日前(含1231)在本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须报送2019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

二、年报时间和内容更正时间

年报应于202011日至2020630日完成。报送单位发现年度报告内容填报不准确的,应于2020630日前进行更正。630日后,年报系统关闭。

2019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时间统一为202011630

三、年报的途径和方式
(一)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登录年报网站后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输入密码,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报的书面材料。

工商联络员需要变更的,应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

(二)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网上申报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电子年报与纸质年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年报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现场报送。

四、年报咨询电话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咨询电话:2155866

个体工商户年报咨询电话:

较场坝市场监管所:2131115 柏杨市场监管所:2426315

张公桥市场监管所:2439496 通江市场监管所:2604650

肖坝市场监管所:2451609 棉竹市场监管所:2304141

苏稽市场监管所:2560356 土主市场监管所:2578518

茅桥市场监管所:2587551

社保咨询电话:2101880

五、年报注意事项

1、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除年报外,企业应当自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股权转让,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知识产权出质,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向社会公示。未及时公示的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逾期仍不公示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3、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将会受到信用约束,在市场准入、授信、审批、奖评等各个环节被限制。满三年仍未报送企业年报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五年内不得申请移出,并在上述环节被禁止。

个体工商户未及时报送年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4、对连续二年或累计二年以上未办理企业年报且未办理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依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清理吊销。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30

索引号:777935059/2019-0017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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