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0-08 字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市中区组织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去年9月以来,市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年来,全区共审计和调查单位147个,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5646.82万元,盘活财政结余资金276.93万元,挽回和避免损失136万元,提交审计报告等33篇,提出审计建议56条,推动建章立制7项。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坚决落实“六保”任务,紧扣“文旅发展年”经济工作主题,以攻坚克难的意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灾后重建系列工作,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取得较好成效。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以普惠性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等政策为契机,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本地小微企业和新型工业在市中区扎根发展。2020年累计减免税费4.07亿元,惠及各类纳税人3万余户。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全区部门向上级争取各类资金24.4亿元,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整合资金3亿余元,用于脱贫攻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支出,统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安排支出0.6亿元,用于支持生态环境改善;积极化解存量债务,2020年全区债务还本付息率100%,无债务逾期,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以内。


——民生保障水平持续增强。安排民生支出19.71亿元,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推动民生工程建设;安排支出5.03亿元,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支出6.15亿元,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就业创业;落实疫情防控资金0.23亿元,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科学应对“8.18”特大洪涝灾害,安排灾后重建资金0.16亿元,全面启动灾后重建工作。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积极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2020年9月在区人大常委会上报告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4项问题中,81项已整改到位,整改率96.43%。按要求上缴财政资金228.5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8.22万元,规范账务核算2.85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637.28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46亿元,清理拖欠账款258.84万元。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实施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等,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31.55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31.55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量为10.23亿元,支出总量为10.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110万元,支出总量为110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1.67亿元,支出为0.64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03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安排不合理。全区45个单位年初预算1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有6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


(二)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涵盖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以及绩效目标管理和结果应用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未按要求对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监控和评价。


(三)财政改革管理推进不深入。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拨财政资金395.76万元到单位账户。市中区相关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较缓慢,未按要求明确标准化管理项目、共性项目范围等,各单位支出标准不统一,差异较大。


(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能力尚需提高。新增暂付款1876.89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采用“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模式,对全区147个预算单位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大数据分析筛查,并组织了现场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粗放。4个单位年初预算“其他支出”占“支出合计”的比重大于50%;14个单位年终决算“其他支出”占“支出合计”的比重大于50%。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仍有差距。66个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数未完成压缩10%以上的目标,其中12个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数较上年上涨。


(三)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政府采购方面,个别单位存在违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机制缺失、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的情形。执行“三重一大”方面,3个单位未经集体决策程序支付资金109.68万元。财务核算方面,22个单位账表不一致,会计核算不准确。国有资产管理方面,1个单位接收上级移交的物资后,未将资产登记入账,无库存物资管理台账且露天堆放,管理无序。


三、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一)高标准农田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市中区2018年至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高标准农田面积家底不清。农业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未充分对接,高标准农田入库管理面积未扣除部分“非耕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与实际脱节,建设过程管理薄弱。未经充分论证确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范围,未优先向“两区”规划布局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个别项目验收流于形式,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3.“非粮化”问题较为突出。遏制“非粮化”的措施不到位,尚未出台激励引导种粮的政策措施,土地流转未审核土地利用情况,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流转存在种植柑橘、渔业养殖,甚至“撂荒”的现象。


4.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存在问题。2018年以来,市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271.93万元长期未清理盘活;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虚列收支140.86万元;未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


5.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工作推进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利用“家底”不清、管护经费和责任落实不到位,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虚化,个别建成项目未充分发挥效益。


(二)乡村治理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市中区2019年度推进乡村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推进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推进“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落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乡村治理机制不够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管理机制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不健全,个别村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推进村务监督组织工作和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量化工作滞后。


2.乡村治理能力尚待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施效果有待提升。


3.乡村治理监督保障机制较弱。部分村级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村务公开监管不到位。


四、民生项目和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对乐山市中心城区总投资约1.2亿元,涉及中心城区77个小区、5200余户居民、200余幢老旧房屋改造项目开展了阶段性跟踪审计。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以工程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参建各方履职尽责为监督重点,加强政府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整合监督力量,审计、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编入跟踪审计组,定期集中时间对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前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追踪。


通过阶段性跟踪审计,揭示了包括体制机制运行不畅、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及施工、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0余个,督促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同时通过及时回应群众监督,督促参建各方及时完善和改进工作,进一步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任期审计情况。


组织对原茅桥镇(未含区划调整后的范围)党委书记、镇长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河长制、土地流转、畜禽养殖污染、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运行不力,对下设四级网格疏于监管,未开展相应考核工作。镇域内水环境治理效果欠佳。


2.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土地流转风险管理制度,土地流转审查程序不规范、出现因经营无收益拖欠土地流转租金等问题。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不准确,退耕还林补助24.15万元发放滞后近5个月。制止非法占用耕地成效不明显。


(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中区2018-2020年上级拨付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预算下达不及时。“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及能力建设”等4个项目资金预算下达逾期12天至157天,涉及金额2035.7万元。


2.项目推进滞后。经抽查,个别环保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


(三)泥溪河(剑峰河)生态治理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泥溪河(剑峰河)生态治理工程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建设程序、参建单位履职履约情况。审计发现存在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实施管理,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设计费等问题。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结合年度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等,重点关注了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政府债务风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8日,市中区共收到新增财政资金预算指标3.38亿元,已实际支出3.26亿元,预算执行率96%。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监控系统不准确,未按规定及时下达资金,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未尽快形成实物量。个别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实施不规范。


(二)政府债务风险审计情况。


组织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审计。经上级部门核定,截至2020年底,市中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6.05亿元。2020年初债务余额7.8亿元,当年新增债务8亿元,当年化解政府债务本金0.7亿元,年末债务余额15.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中区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限额,无债务逾期,但存在债券资金闲置,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工作要求,持续关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依托行政资源、行政权力及影响力收费情况、以罚代管增加罚没收入情况,我区情况总体良好。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完成政府投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9个,核减工程结算价款120.35万元,审减率10.6%,直接减少财政支出。二是开展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泥溪河(剑峰河)生态治理工程跟踪审计,通过过程跟踪监督,以《审计整改通知》形式,第一时间反馈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督促责任方加快整改,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三是实施了1个项目工程造价结算抽审,纠正造价结算结果,追缴多计费用2.19万元。通过多种形式的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发现个别建设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问题,如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选取的设计单位无资质、未按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八、问题线索移送和推进制度建设情况


2020年9月以来,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2起,移送主管部门3起,发送审计建议函2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移送事项主要集中表现为违规收费、滥用职权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等违规行为。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动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制度。针对《市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的“整合基层卫生院,实施医联体模式”的建议,出台《乐山市市中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推进“健康市中区”建设;针对在高标准农田专项调查中发现的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印发《乐山市市中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乐山市市中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市中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制度的通知》,为粮食安全工作奠定基础;针对在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起草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推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审计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预算执行高效性,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项目推动与财政资金拨付的统筹,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不必要的开支,提倡朴素节约的作风,确保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衔接。发挥财政支出标准的基础支撑作用,逐步建立适合市中区区情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增强预算刚性。


(三)加强民生项目和项目资金管理,持续增强民生福祉。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统筹盘活财政资金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民生工程的管理,确保民生项目质量,注重群众意见反馈,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强化民生项目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财政风险管理方面,扎实抓好风险防控,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规模,提高库款保障水平,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保障财政正常运转,促进社会经济事业稳步发展。生态安全方面,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检查力度,有效防止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报告反映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将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有关责任单位正在积极整改,整改情况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市中区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审计职能任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实现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索引号:008554462/2021-0004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报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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