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市中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组织开展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分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等审计,并对市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初期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全域开放年”经济工作主题,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应对内外风险和挑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2019年,市中区审计局强化党对审计工作领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被四川省审计厅表彰为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共审计和调查单位160个,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6753.16万元,挽回和避免损失1402.87万元,提交审计报告等48篇,提出审计建议100条,推动建章立制5项。
一、区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实施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区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额277800万元、支出总额277800万元,收支平衡;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2028万元、支出82281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706万元,结转41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万元、支出30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996万元、支出6253万元,结转174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加强统筹,注重调整支出结构和预算绩效。但财政管理有的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资金使用绩效需要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准确。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中,保留预算60080万元,占全区年初预算的33.64%,未落实到实施单位。2019年全区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支出625.58万元,仅完成年初预算1325万元的47.21%;49个单位年初预算10万元以上的7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有实质性内容。
(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尚需提高。财政专户利息收入149.82万未及时上缴国库。56个部门超过两年未使用的沉淀资金1687.72万元未清理盘活。
(三)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管理不够到位。当年新增暂付款15377.93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继续对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全区160个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大数据分析筛查,重点对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3个单位进行现场审计,并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组织对15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审计发现部分部门遵守财经制度不够严格,预算执行质效有待提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需持续加力。2019年,全区27个单位一般性支出决算数较上年上涨。14个单位滞留应缴财政款29.92万元。12个单位自有资金结转结余676.72万元未编入2019年部门预算。
(二)决算报表编制账表不符。14个单位2019年决算报表反映的总收支与会计账不一致,涉及差异额464.43万元;49个单位决算报表2019年支出明细与会计账不一致。
(三)部门基础管理等仍存在薄弱环节。1个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8.73万元。74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和现金管理制度,涉及金额785.12万元。68个单位涉及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7项费用中会计核算不规范。46个单位资产管理账表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455.60万元。192个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未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处置。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扶贫审计情况。开展了市中区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认真推进2019年各项扶贫专项工作,全区脱贫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经审计抽查发现,仍存在未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未严格审核;农业产业扶持基金监管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2019年度产业扶贫基金分红0.6万元;档案资料不规范;项目库数据录入不精准等问题。
(二)污染防治审计情况。组织对普仁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任中审计。重点审计了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发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不完善;巡查监管不力,未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部门上报土地使用违法行为;土地流转基础工作不扎实,未按规定对一次性流转30亩以上做好资格审查、合同管理等工作;对固体废弃物回收归集督促检查不够,对农药、农膜、化肥经销商日常监管缺位等问题。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政府性债务情况。2019年市中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0200万元,当年政府债务限额变动为99914万元。全区2019年初债务余额58021万元,当年新增债务2443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0万元、专项债券20000万元、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转贷4230万元。当年化解政府债务本金423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782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8221万元、专项债务4000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上级规定政府债务限额,风险总体可控。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结合年度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等,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点关注了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分配使用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跟踪审计调查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区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区审计局对市中区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防控工作情况开展跟踪审计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截至3月31日,区财政局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133.36万元,实际使用893.38万元。市中区慈善总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487.40万元,支出429.38万元,其中:向湖北省慈善组织捐赠资金及物资329.20万元,安排本区防控工作等支出100.18万元,资金结余58.02万元;接受境内外捐赠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24.38万件(折价178万元),全部投入防控一线使用。区审计局发出审计建议书3份,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区慈善总会完善疫情防控捐赠物资台账登记并进行会计核算,纠正个别单位违规使用疫情防控经费等问题。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障了市中区疫情防控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清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台账数据不准确。审计抽查发现,2个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209.04万元,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3.4万元,2个项目履约保证金3.48万元未及时退还。
(三)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方面。审计抽查发现,资金申报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65万元。
五、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中区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中区2019年完成棚户区改造1735套,发放租赁补贴159户,实行实物配租31户,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在保障落实方面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70户不符合保障对象违规享受保障待遇。租金收入3.87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投资审计实施“三转”以来,完成政府投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29个,跟踪审计项目1个。30个项目送审金额18330.89万元,核减工程结算价1388.21万元,审减率7.57%,避免财政损失。审计发现6个项目存在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2个项目存在设计单位无资质、3个项目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等问题。
七、企业审计情况
对乐山嘉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四川乐嘉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成立至2020年3月底的资产、负债损益及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重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八、重大违纪问题移送处理情况
一年来,区审计局共向区纪委监委和职能部门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4件,已办结2件。
九、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的情况
市中区审计局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指出问题积极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2019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上报告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83项问题中,80项已整改到位,整改率96.39%。按要求上缴财政资金3111.33万元,规范账务核算229.16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2760.60万元。按照审计意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1项,处理相关责任人4人,相关单位3个。
十、审计建议
(一)聚焦“六稳”“六保”,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大力抓好新增专项债券及特别国债项目的统筹衔接,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强化风险防范,继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国资、国企运营风险。
(二)合理安排支出,坚持过“紧日子”。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过紧日子”要求,把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支出,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增强对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有效指导,健全绩效评价反馈纠偏机制,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加大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促进绩效评价和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四)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关注脱贫攻坚后续监督,巩固脱贫成果。
(五)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审计整改执行力。围绕“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强化监督约束,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财经制度的落实。各方面加强合力,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充分利用好审计成果。
本报告反映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将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有关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已印送各位委员。有关部门、单位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市中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服务市中区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推动市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