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0年2号)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2-20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适老化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乐山市市中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月15日, 对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适老化改造项目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工程造价的审核委托给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完成,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乐山市市中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项目情况

  (一)项目审批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适老化改造项目经乐中发改投资[2018]77号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及核准招标方案,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适老化改造项目;项目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茅桥街122号;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内容及规模:1#、2#楼之间新增设电梯,楼内墙面层剔除后重做无机涂料;3#楼屋面防水改造;食堂改造;室外沥青混凝土地面改造;部分面积3667.36平方米;适老化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采购等;总投资:约155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鉴于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核准项目采用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乐中财预字[2018]第170号),审定该项目的工程总投资为809603.42元,其中:工程费用736003.11元,工程其他费用73600.31元。经乐中发改投资[2020]1号下达项目投资计划1554314.42元(工程直接费用736003.11元,工程其他费用73600.31元,设备购置费用744711.00元)。

  (二)项目招投标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

  该项目委托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金额8000.00元,委托四川省世清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安装电梯位置的地质勘查,合同金额为5000.00元,设计委托四川创想世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实施,合同金额84347.00元;工程的设计文件委托乐山九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合同金额为9601.00元;设计文件审查后经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委托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实施,合同金额4960.00元;监理委托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合同金额13500.00元;施工单位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固定价比选,由四川众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选,中标价684400.00元,合同金额684400.00元。医用电梯委托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经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采购,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186000.00元报价成为成交人;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和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电梯设备定制合同》,金额138000.00元;《电梯设备安装合同》,金额48000.00元;家具经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乐山市中心城区鼎森洋家具经营部259800.00元报价成为成交人,签订《家具购销合同》,金额259800.00元;医护呼叫系统经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采购,四川思瑞诺科技有限公司196000.00元报价成为成交人,签订《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医护呼叫系统采购合同》,金额196000.00元。

  (三)项目建设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适老化改造工程于2018年11月6日开工,2018年11月24日由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同意合格。医用电梯、家具和医护呼叫经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组织验收,同意合格。

  (四)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审计之日,共计支付项目资金1166911.00元。其中:审图费9601.00元、地勘费5000.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8000.00元、设计费84347.00元、工程款410640.00元、控制价编制费4960.00元、监理费13500.00元、家具费259800.00元、医护系统196000.00元、需求论证编制费800.00元、电梯174263.00元。

  (五)项目审定投资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投资额1327269.76元,其中:审图费9601.00元、地勘费5000.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8000.00元、设计费84347.00元、工程款561827.00元、控制价编制费4960.00元、监理费13500.00元、家具费259800.00元、医护呼叫系统196000.00元、需求论证编制费800.00元、电梯183434.76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适老化改造项目经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按规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验收。但审计中发现,存在工程款结算不实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款结算不实,涉及金额110931.80元。根据《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适老化改造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中砝造价审[2020]乐市中区01号)反映,该项目送审金额672758.80元,审定金额561827.00元,审减110931.80元,审减16.49%。 审减原因为:12项多计工程量审减51566.80元,规费、税金计取不合规审减59365.00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建设工程价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工程款结算不实,涉及金额110931.80元,责令建设单位对不实的工程款进行整改并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施工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施工单位应承担审减超过5%的工程造价审计费3092.00元。

  五、审计建议

  请建设单位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索引号:008554462/2020-00006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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