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11月25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谢雨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2018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26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区人民政府《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督促有关单位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整改到位。各被审计单位较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意识明显增强,整改质量明显提高。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底的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总体上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共计83项,截至10月底,完成整改73项,正在加紧整改10项,整改率87.95%。已按要求上缴财政资金3111.33万元,规范账务核算12.84万元,挽回财政损失7.81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2730.52万元。按照审计意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9项,处理相关责任人1人,相关单位3个。
一、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19年1月29日将少计的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8.08万元缴入国库。2020年将严格参照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指导各预算单位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2、部分存量资金需加大盘活力度问题。区财政局已收回单位账户项目结余资金3079.65万元。财政总预算存量资金12379.52万元已全部盘活使用,主要用于区内重点工程建设。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完毕结余348万元,已调整用于市中区易地扶贫搬迁第一批后续扶持发展项目。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彻底问题。区财政局从2019年起预算执行不再实拨资金,一律实行额度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针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一般性支出控制不到位、财务核算和基础管理薄弱、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经济分类科目核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召开培训会、强化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技能培训;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审计整改情况。乐山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完善考核机制,实施差异化的利率定价机制,下调普惠型小微企业客户贷款利率等三项具体措施,促进 “两增两控”任务指标完成。并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宣传、树立企业信贷文化、认真开展尽职调查等措施推动 “三查”制度严格执行。
2、脱贫攻坚审计整改情况。7个异地扶贫搬迁道路硬化建设工程项目审减工程款75.33万元,审减率为6.07%,业主单位已分别按实与施工单位进行了结算,涉及无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已按行业管理规定移送区住建部门。
3、生态环保审计整改情况。石龙乡针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任中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垃圾整治、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制定《石龙乡环保工作制度》《石龙乡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等8项规章制度,收回违规发放财政补贴资金2.48万元,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项目推进滞后问题。区农业局已对项目进行验收,拨付补助资金3万元,结余资金3.29万元由财政全部收回盘活使用。
2、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区就业局于2019年6月起,在“四川公共招聘网”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提高惠民惠农政策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区财政局已于2019年7月追缴违规发放的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0.8万元。
3、“一卡通”改革试点需进一步完善问题。区财政局已制定《乐山市市中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特殊人群管理办法》,对特殊人群实施有效管理。
(五)民生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方面。乐山市嘉州学校、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根据跟踪审计提出的意见,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监理文件归档、加快施工进度、加强对监理的管理、加派专业工程师,保障重点民生项目的推进。
2、殡葬服务专项审计方面。区民政局已建立殡葬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责令天王寺不得擅自继续扩大骨灰存放规模、扩大不利影响。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区政府督促各行业主管单位及建设单位加强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大财务人员培训,项目资料及时归档。
(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根据审计提出问题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已编制完成《乐山市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乐山市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细则》及《乐山市市中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组织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同志,开展了土地流转审查备案管理程序的培训,要求乡镇认真开展审查,按程序分级备案。将不符合“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要求的地块从“两区”范围内扣除。
(八)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石龙乡制定《石龙乡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收回违规发放资金合计4.53万元,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管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乐山市市中区委员制定《共青团乐山市市中区委员会关于购买社会服务组织服务项目实施细则》,集体学习团区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
二、整改中的问题情况及说明
(一)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1、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问题。对截至2018年末,区级财政挂账支出24189.81万元,其中2018年新增16557.14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将在年底根据本级财力及平衡情况酌情消化,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规模,力争在2020年将全区暂付款规模占财政支出总量占比降到5%以下。
2、部分存量资金需加大盘活力度问题。一般债券项目资金因客观原因不再实施的30.08万元结余资金,拟调整用于其他同类建设项目。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正在整改问题情况
区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核查、清退超期限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33人。
(三)民生项目审计正在整改问题情况
乐山市第八中学搬迁重建工程市级补助资金5500万元尚未到位,乐山市嘉州学校(原乐山市第八中学)正在积极协调中。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将在办理竣工决算时,要求预算编制单位退还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编制费用9.95万元。
(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审计正在整改问题情况。
对未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问题,区农业农村局正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招标相关工作。农村合作社“空壳社”现象较严重问题,已拟定《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处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正式文件,按文件要求分阶段开展“空壳社”清理注销工作。
三、审计移送及处理情况
2018年度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向区纪委监委和职能部门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5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件,移送主管部门4件。截至10月底,已办结4件。
(一)8个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及8名公务员(参公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已移送区纪委、监委。目前,1人已经立案,1人正在初核,剩余6人还在了解阶段。
(二)移送区住建局的4起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区住建局已对2家无公路设计、图审资质而违规从事相关业务的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项目监理人员无监理资质的1家公司进行批评教育。
四、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5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46项, 4项问题仍在持续整改中。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人大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各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形成“政府协调、人大督促、部门联动”的联动整改机制,协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各被审计单位坚持从制度层面找突破,积极推动建章立制,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实效。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大部分都得到整改,但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及涉及面广、程序复杂问题,需要长期规划,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整改,相关部门和乡镇对进一步整改已经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区政府将从以下3个方面发力,推动审计工作发展。
(一)持续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10个正在整改的问题,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短期内能整改到位的,确保尽快整改落实到位;对一些涉及面广,形成原因复杂,时间跨度长,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相关部门和乡镇制定整改方案,逐步落实,确保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关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资金加强审计、精准发力,继续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挖掘问题线索,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拓展整改实效。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研究,对屡审屡犯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推动相关乡镇、部门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监督“防未病”、“治已病”的作用,不断巩固提升审计成果,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