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0-24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9月26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谢雨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市中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自去年9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聚焦新时代治蜀兴川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产业发展年”工作主题,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不断拓展审计广度深度,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服务宏观决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助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区共审计和调查单位69个,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44108.45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5500.00万元、挽回和避免损失17.76万元,核减投资506.28万元, 提交审计报告等56篇,推动建章立制15项。

  审计情况表明,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各乡镇部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产业发展年”工作主题,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收入稳中有升。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背景下,2018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53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0%,较上年同口径增长1.10%,其中:税收收入占比69.30%,完成86882万元,实现预算的131.60%;非税收入占比30.70%,完成38487万元,实现预算的56.70%。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28190万元,较上年增长29.71%。

  ——“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加大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管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批准限额以内。全力保障脱贫攻坚,2018年,全区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411万元,加大投入“四项扶贫基金”,累计规模达4468万元,全区429户733名贫困人员达到脱贫标准。支持生态环保事业,共安排支出4382万元。全年基本民生保障投入支出1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00%。

  ——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规范管理。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指出问题积极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市中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踪督促整改。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个方面、50个具体问题,截至2019年8月,已整改46个,正在整改4个,整改率92.00%。各单位通过上缴国库、收回违规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整改问题金额101297.33万元,促进相关单位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项,问责处理8人次。

  一、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实施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区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2656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482万元、上解支出2238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835万元、结转下年2969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273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0651万元、支出27536万元,结转3115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30万元、支出530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30万元、支出6111万元,结转141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一是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参照以前年度惯例编制2018年预算,导致实际执行率仍较低。2017年、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率分别为42.89%、55.86%,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执行率分别为10.58%、13.87%。二是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少计28.08万元,影响年度收入的完整性。三是截至2018年末,区级财政挂账支出24189.81万元,其中2018年新增16557.14万元。

  (二)部分存量资金需加大盘活力度。区财政总预算存量资金12379.52万元未及时再分配使用。一般债券项目资金因项目实施完毕、客观原因不再实施,结余378.08万元未盘活使用。2018年区财政组织对项目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单位账户项目结余资金3079.65万元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

  (三)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彻底。存在实拨国库资金至预算单位账户的问题,导致部分实际支出脱离监管。2018年,区财政实拨资金923万元到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建设项目专户,部分征地拆迁补偿款通过现金方式支付给拆迁对象,涉及资金153.24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市中区审计局首次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对全区162个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大数据分析筛查,重点对24个预算单位的部分疑点进行了核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一般性支出控制不到位。通过大数据筛查,全区68个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较上年上升10%以上。审计核实其中11个预算单位,上升原因为人为调整决算数和会计科目核算错误。

  (二)财务核算和基础管理薄弱。66个单位决算报表支出总额与会计账面支出总额存在差异,账表不符,涉及金额1104.72万元。13个单位资产决算报表填列数与资产管理系统记载数不一致,差异200.89万元。

  (三)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违反采购限额标准规定,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化整为零购买办公设备,涉及金额14.85万元。二是8个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及8名公务员(参公人员)通过“自然人投资”“自然人发起投资”以及“个体投资、担任法人代表”等方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违反《公务员法》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审计情况。

  围绕重大风险防范、应对和处置工作,市中区审计局对政府性债务开展了审计,并派出审计人员参加了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审计。

  1.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2018年乐山市市中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0419万元,当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79714万元。全区年初债务余额37751万元,当年新增债务25883万元,当年化解政府债务本金5613万元,年末债务余额5802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无违规举债的行为,债务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披露。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核定债务限额,风险可控。

  2.金融风险防控情况。

  在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四川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调查中,对乐山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8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存在2018年“两增两控”任务指标未完成,个别信贷项目未严格执行“三查”制度,贷前尽职调查不充分,贷后跟踪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二)脱贫攻坚审计情况。

  2018年市中区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严格对照贫困户“一超六有”退出标准组织进行了验收,目前经区政府审定批准,全区429户733名预贫困人员已达到退出标准。截至2018年底,实现市中区全区脱贫目标。

  通过对7个异地扶贫搬迁道路硬化建设工程项目审计,节约财政支出75.33万元,审减率为6.07%。审计发现部分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不实,项目委托设计单位无相应资质等问题。

  (三)生态环保审计情况。

  组织对石龙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任中审计。重点审计了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乡级河长制巡河制度落实有待加强。二是污水管网建设不配套,污水处理设备处于较低负荷运行状态。三是对农药、农膜、化肥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随意抛弃、焚烧现象。四是农村人居环境还需加大整治力度,集镇环境风貌管理和垃圾集运管理不规范。五是森林采伐管理及森林资源管理和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六是违规发放地力补贴和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2.48万元。七是对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监管、处理、处罚进展迟缓。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和省市审计机关具体安排,对市中区相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对化解财政风险、稳投资方面政策措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等进行了跟踪调查。开展了对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保障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试点工作、脱贫攻坚、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共抽查审计29个单位20个项目,抽查资金总量38300.17万元,涉及总投资额37545.07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余6.29万元未拨付;使用不合规结算票据支付财政补助资金27.00万元。

  (二)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有待提高。一是未在官网上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降低了惠民惠农政策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二是违规超期限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3人,涉及金额63.36万元。三是违规发放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0.80万元。

  (三)“一卡通”改革试点需进一步完善。“一卡通”操作平台系统关联数据比对审核功能不健全,特殊人群代持卡情况未制定管理办法,实施有限监管。

  五、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加大对学校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殡葬服务等重点民生工程、民生实事的审计力度,促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重大民生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情况。乐山市第八中学搬迁重建项目设计质量不高,设计变更较多;勘察深度不够导致桩基超深,增加投资约169万元;建设资金市级补助部分5500万元未足额到位。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缓慢;建设单位质量管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支付不应由建设单位列支的费用9.95万元;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以上两个项目均存在监理单位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殡葬服务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市中区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滞后;未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详尽规划、未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未制定节地生态葬政策目标和措施;天王寺未经批准擅自为信众提供骨灰存放服务。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共完成政府投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35个,送审金额7726.53万元,核减工程结算价,减少财政支出506.28万元,审减率6.55%。审计发现存在部分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委托的设计、审图、预算等单位无相应资质;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审核资料不齐全,未进行档案归集整理;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审计情况 

  对市中区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工作领导机制基本建立,实现良好开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尚需加大全区工作统筹推进力度。截至审计之日,市中区未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未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细则,未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财政涉农资金未统筹整合使用。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仍需规范。未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和制定相关制度;因信息登记不准确导致收回已颁发的权证767份;土地流转基础工作不扎实,个别乡镇未严格执行土地流转审查备案制度,未按照程序审查备案管理。

  (三)农业合作社因经营管理不善,“空壳社”现象较严重。市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432户,其中“空壳社”109户,占25.23%,未按要求注销。

  (四)耕地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滞后。目前两区划定还未开展省级验收,部分数据正在勘误,未建立“两区”信息系统。

  八、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开展了对石龙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期审计、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乐山市市中区委员会原书记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审计范围内,3位同志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规、违反廉政纪律问题以及个人经济问题。但审计也发现,在多项惠民惠农政策执行中存在违规发放情况,涉及财政补贴资金4.56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报账依据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项未议定;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未按规定配备正版软件,知识产权意识有待增强等问题。

  九、审计推动构建执纪监督合力情况

  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贯通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等的工作合力,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审计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应尽责任与担当,市中区审计局积极参与巡察和专项督查等工作,共有5人参加区委巡视、区委专项督查、扶贫检查等工作,贡献审计监督力量。积极落实全省审计“一盘旗”体制改革,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全年共抽调7人参与省市审计机关项目。向区纪委监委和职能部门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5件,已办结4件,其中给予涉及的2个单位行政处罚,1个单位予以批评教育。市中区审计局就财政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审计建议》、《审计专报》的方式报送区委、区政府,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十、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强化财政风险防控。抓好预算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加强预算安排和项目计划有效衔接,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二是强化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控制度。三是加强对单位财会人员会计技能培训,严格会计核算,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

  (二)补齐短板,持续高标准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进一步强化债务限额管理,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健全保障措施,促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合理分工,明晰部门与乡镇职责边界,避免监管盲区。三是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实现,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央、省、市重大政策的理解、宣传和执行,抓住产业兴旺重点,缩小城乡差距,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要求。

  (四)加强监管,规范权力运行。抓住“权力运行”、“责任履行”这两个根本,增强领导干部在政策落实、法规执行、经济决策、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财政管理等方面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五)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审审计工作的意见》(乐府发〔2016〕23号),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机构,配齐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动部门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中的作用。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统筹内部审计力量,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实现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优势互补,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本报告反映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将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有关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已印送各位委员。有关部门、单位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市中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治蜀兴川发展大局和新时代审计职能任务,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巩固提升审计成果,为推动市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索引号:008554462/2019-0004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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