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2016年第三批
困难移民解困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组自2018年6月19日至2019年4月28日(中途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审计延期),对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2016年第三批困难移民解困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经乐中发改投资[2017]28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经乐中财预字【2017】第44号文评审项目预算(工程费用为958481.00元,工程其它费用为95848.10元),经乐中发改投资[2017]35号文下达工程投资计划及核准招投方案,同意下达工程投资计划1054329.10元,项目采用固定价E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招投标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
施工单位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确定,由四川森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选,中标价881800.00元,合同金额881800.00元。
该项目委托四川晨途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合同金额17000.00元;预算委托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合同金额3800.00元;项目施工委托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合同金额15500.00元。
(三)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于2017年6月10日开工,建设期间因天气以及原材料商停止供应、变更项目工程量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完工后于2018年1月9日土主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参加验收,同意验收为合格工程。
(四)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审计之日,共计支付项目资金565380.00元,其中:预算编制费3800.00元、设计费17000.00元,工程款529080.00元、监理费15500.00元。
(五)项目审定投资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投资额825112.00元,其中:预算编制费3800.00元、设计费17000.00元、工程款788812.00元、监理费15500.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2016年第三批困难移民解困项目工程经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人民政府按规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但审计中发现,存在工程款结算不实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款结算不实120134.00元。
根据四川标准德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2016年第三批困难移民解困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川标德[2019]基审字第054号),该项目送审金额908946.00元,审定金额788812.00元,审减120134.00元,审减13.22%。
以上行为不符合《建设工程价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工程款结算不实,涉及金额120134.00元,责令建设单位对不实的工程款进行整改并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四、审计建议
请建设单位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并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切实履行建设单位职责,确保项目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