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供水主管网改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一九年六月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乐山市市中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审计组自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1月28日(因建设单位补充资料导致审计延期), 对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供水主管网改线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情况
(一)项目审批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供水主管网改线项目工程经乐中发改投资[2017]57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经乐中发改投资[2017]166号文批复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及核准招标方案,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供水主管网改线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人民政府;项目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供水主管线总长为6882m,其中重新布置的配水管道长度为5764m,旧管道改造1118m,供水支管总长为1880m;总投资:114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同意采用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乐中财预字[2017]第94号)文件,该工程送审预算造价为1025849.00元,审定金额为1035822.77元。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
该项目的设计委托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合同金额90000.00元;监理委托四川龙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28000.00元;市中区九龙乡人民政府委托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实施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随机抽取,最终四川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抽中,确定为中选人,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政府和四川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952900.00元。
四、项目建设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12月16日开工,中途因增加变更部分工程量经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同意实施,2018年2月8日由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同意验收合格。
五、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审计之日,共计支付项目资金661740.00元,其中:工程款571740.00元、设计费90000.00元。
(五)项目审定投资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投资额1077185.60元,其中:工程款959185.60元、监理费28000.00元、设计费90000.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供水主管网改线项目工程经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按规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同意合格。但审计中发现,存在工程款结算不实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款结算不实,涉及金额59962.21元,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供水主管网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川天成工审报字D(2018)第069号),该项目送审金额1019147.81元,审定金额959185.60元,审减59962.21元,审减5.88%。
以上行为不符合《建设工程价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工程款结算不实,涉及金额59962.21元,责令建设单位对不实的工程款进行整改并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四、审计建议
请建设单位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