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手术室装饰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4-16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手术室装饰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四月十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组自2016年9月29日至2018年3月7日,对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手术室装饰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项目审批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手术室装饰工程项目包含在中医院改扩建项目完善功能配套设施项目中,经乐中委常字第〔2011〕66号文件同意实施。项目经乐发改综〔2011〕830号文同意立项,经乐发改综〔2011〕1134号批复可研报告,建筑内容及规模为15800平方米业务用房装修和完善配套设施(包含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制剂室专业装修、中心供氧、弱电系统、床单元设施、医疗设施、后勤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20658000.00元,其中手术室装饰3000000.00元。

  (二)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项目监理单位在市中区2012-2013年度限额内服务定点采购库中选取乐山巨人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金额31500.00元;施工单位经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由深圳市汇健医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2386428.80元。

  (三)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于2012年7月11日开工,2013年4月20日完工,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3年5月29日对市中区中医院手术室洁净度、温度、相对湿度、照度、噪声、静压差、手术区手术台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换气次数和空气细菌菌落总数等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于2013年6月15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

  (四)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审计之日,共支付工程款1431857.28元。

  (五)审定投资完成额

  项目完成投资额2053178.00元,其中:工程款2015341.00元,监理费31500.00元,应付审计费6337.00元(审计费共计16408.00元,其中基本费4662.00元,效益费11746.00元,施工单位承担审减超过5%的部分10071.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业主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的反映了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中发现,项目存在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款371088.00元,应予核减调整。

  根据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川建兴乐-2018-审-004),该项目送审价为2386429.00元,审定为2015341.00元,审减371088.00元,审减率为15.55%。

  以上做法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对于多计的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应调整账务,扣减多计工程款371088.00元并按审定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四、审计建议

  按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定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做好竣工决算。
索引号:008554462/2018-0001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