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中心小学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及食堂等附属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4-04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中心小学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及食堂等附属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组自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对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中心小学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及食堂等附属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经乐中发改投资[2014]167号批复项目建议书(代立项),经乐中发改投资[2015]1号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方案,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中心小学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及食堂等附属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中心小学;项目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茅桥村3组;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幼儿园教学楼、食堂总面积约4000平方米,以及实施运动场、设备购置等相关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根据乐中财评预字[2015]第160号文,经乐中发改投资[2015]111号文同意下达投资计划11988148.70元(其中:工程费10898317.00元,工程其他费用1089831.70元)。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乐住建中规[2015]04号)经乐中国字〔2015〕23号批复划拨8.0096亩国有土地给茅桥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乐住建中规[2015]0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乐住建中规[2015]1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11102201601250101(补)号、经乐中环审[2015]8号批复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

  项目土地勘界委托乐山正信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合同金额2000.00元;项目建议书编制委托四川恒信方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0000.00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委托四川恒信方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8000.00元;岩土勘察委托四川省乐山地质工程勘察院,合同金额19000.00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乐山九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5187.00元;防雷装置检测委托乐山市防雷中心,合同金额2800.00元;边坡地质调查评价委托四川省乐山地质工程勘察院,合同金额16500.00元;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四川九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993.00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委托四川乐山二零七建设工程公司,合同金额18000.00元;预算编制委托四川华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合同金额19800.00元;工程放线委托乐山正信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合同金额6600.00元;房屋面积测绘委托乐山正信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以实测面积按2.04元/平方米结算 ;竣工地形图测绘委托乐山正信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合同金额5000.00元;白蚁预防委托乐山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合同金额7986.00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委托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7000.00元。

  配电安装工程委托乐山嘉州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金额177000.00元;给水工程委托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金额120000.00元。

  电脑、打印设备及复印机采用网上竞价采购由四川锐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成交,合同金额79000.00元;空调机采用网上竞价采购由乐山五洲电器商贸有限公司成交,合同金额56880.00元;厨房设备经询价采购由九鼎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成交,合同金额88820.00元;电梯经询价采购由广东亚太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成交,合同金额106000.00元;家具经公开招标采购由乐山乐瑞商贸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1167380.00元;钢琴、电钢琴经询价采购由乐山市中心城区嘉州琴行成交,合同金额39620.00元;电器设备经询价采购由乐山永庆商贸有限公司成交,合同金额417450.00元。

  项目业主通过比选确定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设计经比选由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283692.81元;监理单位经公开招标,由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309657.00元。施工单位经公开招标,由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8740223.00元。

  (三)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于2015年12月25日开工,工程建设工期240天,其间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工程量变更,品迭增加投资约23万元,2016年12月23日完工后,由乐山市中区茅桥镇中心小学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

  (四)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审计之日,已付款8941347.81元。其中:工程预付款6118022.00元、土地勘界测绘费2000.00元、项目建议书编制费10000.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8000.00元、初设(专家)审查费2500.00元、岩土勘察费19000.00元、审图费15178.00、防雷检测费2800.00元、边坡防治调查评价费16500.00元、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3993.00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18000.00元、预算编制费19800.00元、白蚁防治费7986.00元、人防费76120.00元、配电安装工程费177000.00元、土地测绘工程放线费6600.00元、给水工程120000.00元、设计费283692.81元、监理费154800.00元、采购需求论证费7000.00元、电脑购置79000.00元、空调购置56880.00元、房屋面积测绘费13206元、购置厨房设备费88820.00元、付家具款1167380.00元、付钢琴款39620.00元、付电器款417450.00元。

  (五)投资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投资额11895831.81元,其中:土地勘界测绘费2000.00元、项目建议书编制费10000.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8000.00元、初设(专家)审查费2500.00元、岩土勘察费19000.00元、审图费15178.00、防雷检测费2800.00元、边坡防治调查评价费16500.00元、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3993.00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18000.00元、预算编制费19800.00元、白蚁防治费7986.00元、人防费76120.00元、配电安装工程费177000.00元、土地测绘工程放线费6600.00元、给水工程120000.00元、土地、房屋面积测绘费13206.00元、采购需求论证费7000.00元、电脑、打印设备及复印机79000.00元;空调机56880.00元;厨房设备88820.00元;电梯106000.00元;家具1167380.00元;钢琴、电钢琴39620.00元;电器设备417450.00元、设计费283692.81元、监理费309657.00元、工程款8788851.00元、应付审计费22798.00元(其中:基本费16991.00元,效益费5807.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中心小学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及食堂等附属工程经乐山市中区茅桥镇中心小学按规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同意合格。乐山市中区茅桥镇中心小学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反映了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行为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款184734.00元,应予核减调整。

  根据四川光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中心小学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及食堂等相关附属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光宇价字[2017]1201号),该项目送审金额8973585.00元,审定金额8788851.00元,审减184734.00元,审减率2.06%。

  以上行为不符合《建设工程价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对于多计的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应调整账务,扣减多计工程款184734.00元并按审定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三、审计建议

  请建设单位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按审定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索引号:008554462/2018-0001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报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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