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集镇1号、2号桥 桥墩抢险修复加固工程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10-16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集镇1号、2号桥 桥墩抢险修复加固工程审计结果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组自2015年11月3日起,对水口集镇1号、2号桥桥墩抢险修复加固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集镇1号、2号桥墩抢险修复加固工程经乐中发改投资〔2015〕13号文件同意立项。项目建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河道进行疏浚,长550米,宽40米,对桥梁桥墩基础进行清理,在原桥墩基础位置浇筑C25混凝土新基础及河道防护;项目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该项目经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处理笺2015年4月28日292号批复《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水口镇集镇1号、2号桥桥墩应急抢险修复加固的请示》,同意由水口镇政府按该项目预算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组织施工,最终工程价格以审计结算价按实支付。

  该项目经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处理笺2015年3月17日174号批复《关于水口集镇一、二号大桥应急抢险工程涉及设计费和地勘费的请示》,确定该项目设计单位为乐山市通达交通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费78000.00元;勘察单位为峨眉山工程地质勘察队,地勘费80000.00元。

  该项目监理单位为成都交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合同约定监理费按审计决算金额的1.98%计取;审图单位为乐山科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金额15000.00元;施工单位为四川乐山市嘉凌建筑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040000.00元。

  该项目于2015年4月30日开工,2015年6月4日由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同意合格。

  (二)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审计之日,共支付资金797000.00元,其中:地勘费80000.00元,设计费78000.00元,审图费15000.00元,工程款624000.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业主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的反映了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行为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三、审定工程结算价款情况

  根据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该项目送审价为1040000.00元,审定为987300.00元,审减52700.00元,审减率为5.07%。

  四、审定投资完成额

  该项目完成投资额1184108.54元,其中:工程款987300.00元,地勘费80000.00元,设计费78000.00元,审图费15000.00元,监理费19548.54元,应付审计费4260.00元(审计费共计4282.00元,其中基本费2596.00元,效益费1686.00元,施工单位承担审减超过5%的部分22.00元)。
索引号:008554462/2017-0003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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