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茅白路路面维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2月10日,对市中区茅白路路面维修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茅白路路面维修工程经乐中交〔2016〕7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经乐中发改投资〔2016〕37号文下达投资计划及核准招标方案:核准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固定价比选方式确定,同意下达投资计划1480451.50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345865.00元,工程其他费用为134586.50元)。
该项目的施工图为乐山市市中区公路管理局制作,经乐中财评预字〔2016〕第33号审定金额为1345865.00元,施工单位经随机抽取,四川德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抽中,确定为中选人,工程发包价123.81万元,合同金额为1238100.00元,监理单位为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备选库中选定),合同金额为44879.00元(几个项目打捆,茅白路监理费为123.81万元*1.48%=18323.00元),2016年7月18日开工,2016年9月18日完工,2016年10月18日由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同意验收。
(二)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审计之日,共支付资金742860.00元(全部为工程款)。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按时完工,改善了当地农户的顺利出行。
三、审定工程结算价款情况
该项目经四川天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造价结算审核(天道造价字[2017]154号),送审价为1220086.00元,审定为1183248.75元,审减36837.25元,审减率为3.02%。
四、审定投资完成额
该项目完成投资额1204801.75元,其中:工程款1183248.75元,应付监理费18323.00元,应支付审计费3230.00元(其中:基本费2423.00元,效益费80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