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第十三中学新建校门、
门卫室及体育保管室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9月8日日至2016年12月29日,对乐山市第十三中学新建校门、门卫室及体育保管室等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悦来学校荔德校区新建校门、门卫室及运动场改造等附属工程经乐中发改投资〔2015〕24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经乐中教函〔2015〕52号文同意实施荔德校区新建校门、门卫室及运动场改造等附属工程项目,经乐中环审〔2015〕16号文批复环境影响登记表,经乐中发改环资〔2015〕18号批复节能审查,经乐中发改投资〔2015〕55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核准招标方案: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悦来学校荔德校区新建校门、门卫室及运动场改造等附属工程;项目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荔枝湾村6组287号;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悦来学校;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原教学用房,新建校门、门卫室约18平方米改造运动场约4246平方米,以及新建室外消防水池和管网、校园文化建设等相关附属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00万元,政府投资,核准该项目施工单位采用固定价比选方式确定,经乐中发改投资〔2015〕62号文转下达投资计划,同意下达投资计划1918236.10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1743851.00元,工程其它费用174385.10元)。
该项目委托四川恒信方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可研报告,合同金额为8000.00元;经四川省乐山地质工程勘察院进行地勘,合同金额为6100.00元;该项目设计单位为乐山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19990.00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为乐山九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4000.00元;工程测绘单位为乐山正信房地产测绘公司,合同金额为19500.00元;监理单位为成都交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32109.00元;施工单位经固定价比选,由四川立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1621700.00元。
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号511102201508310101号,2015年7月9日开工,2015年10月8日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016年1月6日由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学校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同意合格。
(二)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审计之日,共支付资金1066918.00元,其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8000.00元,审图费4000.00元,地勘费6100.00元,预算编制费4199.00元,土地测绘费19500.00元,设计费19990.00元,监理费32109.00元,工程款973020.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业主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的反映了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行为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三、审定工程结算价款情况
根据乐山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报告(众信工咨字(2016)132号),该项目送审价为1554149.00元,审定为1333916.00元,审减220233.00元,审减率为14.17%。
四、审定投资完成额
该项目完成投资额1431742.00元,其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8000.00元,审图费4000.00元,地勘费6100.00元,预算编制费4199.00元,土地测绘费19500.00元,设计费19990.00元,监理费32109.00元,工程款1333916.00元,应付审计费3928.00元(审计费共计8185.00元,其中:基本费3806.00元,效益费4379.00元,施工单位承担425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