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茅白路维修整治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6-24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茅白路维修整治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

组自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6日,对乐山市市中区茅白路维修整治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乐中发改投资〔2015〕65号立项,总投资200万元。项目监理单位为成都交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通过比选,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翔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1824400.00元。工程于2015年7月7日开工。

该项目经相关责任主体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6日。

(二)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送审之日,项目支付资金1130763.00元,其中:工程款1094640.00元,监理费36123.00元。

(三)审定投资完成额

该项目完成投资额1758854.00元,其中:工程款1720356.00元,监理费36123.00元,应付审计费2375.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区交通运输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的反映了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款77779.00元,应予核减调整。

根据四川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川万信基〔2016〕第7号,该项目结算送审价为1798135.00元,审定为1720356.00元,审减77779.00元,审减率为4.33%。根据《建设工程价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四条和《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规定,对于多计的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应调整账务,扣减多计工程款77779.00元并按审定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索引号:008554462/2016-00010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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