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童家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组自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3月26日,对乐山市市中区童家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乐山市市中区童家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经乐中发改投资[2014]53号批准,维修改造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和厕所,中学部台阶维修,以及场地硬化等相关附属工程建设。计划投资8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通过区政府组织固定价比选,西昌昆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740900.00元中标进行建设。工程由乐山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四川创想博世建筑工程设计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工程于2014年7月1日开工,2014年8月27日竣工。竣工后童家学校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验收,同意合格。(二)资金支出情况截止审计之日,该工程已付款487728.00元。其中:审图费4000.00元,造价咨询费3000.00元,可研费8000.00元,设计费19900.00元,监理费8288.00元,工程款444540.00元。二、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的完工,消除了乐山市市中区童家学校的安全隐患,保证了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三、审定工程结算价款情况乐山市市中区童家学校校舍安全工程送审金额740900.00元,审定金额640873.82元,审减100026.18元,审减率13.5%。四、审定投资完成额乐山市市中区童家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完成投资695386.82元。其中:工程直接费640873.82元,审图费4000.00元,造价咨询费3000.00元,可研费8000.00元,设计费19900.00元,监理费16576.00元,审计费3037.00元(审计费总额5037.00元,审减超5%部分审计费2000.00元由施工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