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城北小学运动场改造及校舍维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7-09 字体:[]
乐山市城北小学运动场改造及校舍维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3月19日,对乐山市城北小学运动场改造及校舍维修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乐山市城北小学运动场改造及校舍安全工程经乐中发改投资〔2014〕55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核准招标方案:项目名称:乐山市城北小学运动场改造及校舍维修等附属工程项目;项目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棉竹镇百合街39号;项目业主:乐山市城北小学;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运动场约8000平方米,排水沟约617米,以及教学楼门窗更换、墙体做仿瓷等附属工程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63万元,政府投资,核准该项目采用固定价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经乐中发改投资〔2014〕68号文转下达投资计划,同意下达投资计划156万元(其中:工程金额为142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为14万元)。该项目委托四川宏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可研报告,合同金额为8000.00元,经乐山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合同金额为19900.00元,图纸第一次经四川九一之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合同金额为5000.00元,第二次经乐山九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合同金额为1000.00元,预算委托四川维信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合同金额为3000.00元,经乐中财评预字〔2014〕第72号审定金额为 1420582.00元,施工单位在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楼招标中心由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举行的随机抽取活动中抽取四川桓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合同金额为1321100.00元,监理单位为四川创想博世建筑工程设计监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29592.00元,环评经乐市环审〔2014〕59号同意施工, 2014年7月29日开工,2014年9月1日完工。 (二)资金支出情况截止审计之日,共支付资金859152.00元,其中:预算费3000.00元,监理费29592.00元,审图费6000.00元,可研编制费8000.00元,设计费19900.00元,工程款792660.00元。二、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按时完工,保证了学校的正常教学。 三、审定工程结算价款情况 (一)多计工程款143245.00元,应予核减调整。根据四川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核报告(附:川万信基(2015)051号),该项目送审金额为1321100.00元,审定为1177855.00元,审减143245.00元,审减率为10.84%。根据《建设工程价结算暂行办法》第四条和《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多计的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应调整账务,扣减多计工程款143245.00元并按审定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四、审定投资完成额该项目完成投资额1248752.00元,其中:预算费3000.00元,监理费29592.00元,审图费6000.00元,可研编制费8000.00元,设计费19900.00元,工程款1177855.00元,应付审计费4405.00元(审计费共计6875.00元,其中施工单位应承担审减超过5%的审计费2470.00元)。
索引号:008554462/2015-0004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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