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组自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3月23日,对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工程经乐中发改投资〔2013〕16号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建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沙墩村9组;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2亩,新建业务用房350平方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95000.00元,争取中央投资资金476000.00元,不足部分地方配套。经乐中发改投资〔2013〕101号下达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计划630000.00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00.00元,工程其他费用130000.00元)。经乐中发改投资〔2014〕8号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及核准招标方案,项目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沙墩村9组,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业务用房350平方米以及污水垃圾等附属工程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30000.00元,争取中央投资资金500000.00元,不足部分地方配套,采用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通过《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确定施工单位。该项目委托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四川世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合同价537100.00元;乐山市市中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价577537.24元(乐中财评预字[2014]第12号);地形图测绘委托乐山正信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2800.00元;地质勘察委托四川省世清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察,合同金额为6000.00元;委托四川宏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金额为4000.00元;经乐山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合同金额为19400.00元;建设工程施工图经四川九一之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合同金额为1000.00元;预算委托乐山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合同金额为4000.00元;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委托乐山融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19800.00元;室内环境检测委托成都三联空气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合同金额为3990.00元;监理单位为乐山巨人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金额为13960.00元。环境保护批复为:乐市环建管〔2013〕99号。该项目于2014年4月8日开工,2014年7月7日由乐山市市中区九龙卫生院组织四川省世清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乐山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世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乐山巨人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验收,验收结论为:本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二)资金支出情况截止审计之日,预付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卫生院维修工程资金349790.00元,其中:工程款265680.00元,地形图测绘费2800.00元,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费1500.00元,审图费1000.00元,地勘费6000.00元,建设项目环评费19800.00元,可研报告编制4000.00元,防雷评估检测费600.00元,设计费19400.00元,预算编制费4000.00元,防空建设费7060.00元,监理费13960.00元,室内环境检测费3990.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工程的完成,消除了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卫生院原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改善和提高了全乡医疗卫生条件,缓减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小病小检也得进城去”的矛盾。 三、审定工程结算价款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工程经乐山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造价结算审核《乐山市市中区九龙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众信工咨字(2015)30号),送审金额537100.00元,审定金额513711.00元,审减23389.00元,审减率4.36%。 四、审定投资完成额 乐山市市中区九龙乡卫生院维修工程完成投资599890.00元,其中:工程款513711.00元,地形图测绘费2800.00元,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费1500.00元,审图费1000.00元,地勘费6000.00元,建设项目环评费19800.00元,可研报告编制4000.00元,防雷评估检测费600.00元,设计费19400.00元,预算编制费4000.00元,防空建设费7060.00元,监理费13960.00元,室内环境检测费3990.00元,审计费2069.00元。 五、审计建议 (一)按审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二)做好后续维护工作; (三)完善资料,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