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川财建〔2023〕377 号),下达我区2023年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36万元。区应急管理局根据2023年各镇(街道)受灾人员情况,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确定了救助对象。截至2024年1月12日,已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将救灾资金36万元全部发放到受灾户手中,共救助1848户2857人,确保了我区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