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关于2019年7月集中和居家救助帮扶金及护理费应发情况的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7-05 字体:[]
  一、基本情况

  2019年7月,共发放集中和居家救助帮扶金及护理费52665.00元,享受补助的对象277人。其中,7月集中和居家救助生活补贴20745元,96人;5集中和居家救助护理服务费发放31920元,181人。均通过“一卡通”实行直发。

  二、补助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无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人、有法定义务人但无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能力、法定义务人有一定的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履行相关义务后仍无法保障基本生活需求,需要政府和社会提供救助帮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事实孤儿、失独人员以及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对象。

  三、政策标准

  居家救助每人每月445元。集中救助每人每月500元。护理服务费,每月不低于100元,实行补差发放。

  四、申请及发放程序

  自愿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定——形成发放资金汇总表--区民政局及时向区财政申请资金--区民政局及时划拨到代发工资总户--区民政局通过监管平台发放到社保卡上。

  附件:201907一卡通监管平台集中和居家救助生活补贴和护理服务费应发公示表

  2019年7月5日

  
201907一卡通监管平台集中和居家救助生活补贴和护理服务费应发公示表
单 位 5月集中和居家救助生活补贴 5月集中和居家救助护理服务费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柏杨街道 0 0 0 0
肖坝街道 0 0 0 0
泊水街道 0 0 0 0
上河街道 0 0 0 0
通江街道 0 0 0 0
张公桥街道 0 0 0 0
索引号:008554286/2019-0010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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