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季幼林等2人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示(2025年第十一批)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8-28 字体:[]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62号)、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季幼林等2人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受理电话:0833-2138489

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


附件:


2025年第十一批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经历


补缴类型


补缴开始时间


补缴截止 时间


备注


1


季幼林



5111021968****0716


1987年04月由主管局招收为乐山市市中区印刷厂学工,1991年12月小集体企业转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由劳动部门转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工人1993年11月商调。


工龄补缴


1987.04


1993.11


2


孙良



5111021965****0512


1982年12月由劳动部门招工到乐山市家具厂,2001年12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工龄补缴


1987.03


2001.12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8日   


索引号:008554235/2025-0010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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