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庆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公示 (2025年第一批)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1-15 字体:[]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吴庆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单位: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受理电话:0833-2101065。

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


附件:


微信截图_20250115163943.png


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1月15日

索引号:008554235/2025-0000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