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0-11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9日至7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中区社会保事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9月12日,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当做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积极部署、主动作为,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办公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2名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查找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力、取得实效。


(二)责任落实方面。针对巡察组反馈情况,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高度重视,专题讨论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股室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抓好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


)监督检查方面。建立整改问题台账管理制度,做到整改情况及时更新,班子成员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针对整改速度慢、整改不力的,及时催促监督,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巩固整改成效方面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对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武装。2024年来,已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内重要法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十余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已于2024年2月,在主任办公会上由支部书记领学《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并由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发言讨论,切实提高学习主动性,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三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2024年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标题式学习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安排专人第一时间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梳理后及时安排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切实按照联系思想、联系工作、联系实际开展理论学习,并规范记录学习情况,进一步完善办公会会议记录,并由分管副主任对会议记录进行抽查。三是提高学习交流发言质量,增加理论学习会上交流发言频率,要求参加理论学习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讨论交流,2024年已开展交流研讨9次,交流发言20余人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未建立社保中心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学习制度。结合社保工作实际,2024年2月制定《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学习制度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区重大会议、文件精神和重要决策部署,社保政策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警示教育等。二是2024年3月起,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每月定期全员参加学习,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目前已开展6次集中学习。三是认真组织学习,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参加,做好学习笔记,扎实推进理论学习,加强监督,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1)执行上级政策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已于2023年7月31日前督促各退休人员单位将机关保险退休人员基础数据完善,及时核定并补发待遇,已实现核定率100%。二是加强社保业务学习。2024年已开展业务培训5次,对社保政策进行系统梳理,不断补齐干部职工知识短板,提升新形势下应对社保工作新挑战的综合能力。三是将待遇发放、参保扩面、基金管理等重点工作纳入2024年工作要点,在年初时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及时跟进各项任务完成进度,对上级政策落实的时限要求统筹安排,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预判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2024年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工作已顺利完成并发放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社保整体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1)参保群众满意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3月,集中开展“全民参保-共享美好”社保服务进农家政策宣传活动,持续宣传社保政策,2024年,已开展社保政策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进一步提升社保中心知晓率。二是2024年,已与夹江县社保中心、马边县社保中心、沙湾区社保中心、眉山东坡区社保中心开展业务交流座谈会4次,全面查找社保基金风险管理、社保稽核、参保扩面等方面差距,进一步提升社保业务经办水平。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提升群众满意度,2024年上半年政务服务好评率100%。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推动社保系统“好差评”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积极落实好差评制度,积极引导群众围绕服务态度、办事流程、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2024年上半年社保大厅好差评主动评价占比88.4%,较2023年有较大提升。二是2024年1月在苏稽,水口,安谷等9个业务量较大的镇安装评价仪,并指导社保经办人员开展评价工作。三是加强业务督导,及时对好差评情况进行通报,2024年3月下旬,分批次对评价工作滞后的镇进行督导,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意识不强。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抓紧主体责任。利用办公会、学习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2024年4月,专题研究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二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坚持抓住“岗前、任前、节前”等重要时机,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通过学习大会、主任办公会等开展警示教育4次,观看凉山州社保案、违规补缴社保警示教育片,坚持重大节日发送廉政提醒,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常态化教育提醒。三是结合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经常性与分管股室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做到严在平时,管在日常,2024年,已开展集中廉政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对分管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4人次。三是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针对股室职责和各个重要岗位,开展岗位风险点梳理,查找出股室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48个,全体干部查找风险点124个,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制定防控措施169条,确保风险排查全覆盖。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召开主任办公议,深入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清单,切实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二是严格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参会人员对议题均发表意见,记录人员如实详细记录。三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监督指导,重大事项、人事调整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告。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有待增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窗口人员业务技能、窗口岗位服务、接待礼仪、沟通技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培训,2024年4月邀请农业银行服务礼仪部培训老师开展人社系统礼仪培训,大力推进社保服务标准化,切实提升服务质效。二是2024年1月开展人社系统作风整顿,全体人员从政治站位、业务政策、大局观念、专业能力4个方面作为突破口,查找思想盲点、业务弱点,对标对表,逐一排查,全体人员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查找问题152个,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做到真改实改。三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范标识标牌,公开对外投诉电话,设立投诉意见箱,畅通投诉渠道,安排专人接听群众电话、查办群众投诉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提升群众满意度。2024年上半年,未接到群众关于服务态度不佳的投诉。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3名退休人员死亡终止参保关系后恢复待遇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24元及时追回,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二是加强事中、事后业务检查,依托风控子系统开展常态化内控检查,由审计稽查股在系统内按日常业务不低于10%的比例、重点业务全覆盖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经办工作错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已调离窗口岗位2人、开除1人,增强警示效果。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梳理完成2024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业务经办及审核要点,2024年3月由业务骨干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规范业务经办。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财务报销不规范。


1)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2024年2月,在主任办公(扩大)会上集中学习《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二是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严格落实公务出差事前申报、填写差旅费审批表、分管领导审批流程等事项。三是财务人员已统计2022年全年每人差旅费报销具体金额,2023年因经费紧张,区内差旅费全部未报销,不涉及统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报销凭证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差旅报销、财务审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等相关财经制度,提升业务水平,资金支出规范。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完善用水登记签字,严格报销手续,确保报销票据附件齐全。三是对报销凭证进行认真核查,已将维修合同、清单等票据归档,确保报销单据齐全,经办人、审核人及领导签字齐全,对因财务人员未及时装订附件资料,另外存储备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未严格按预算科目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预算科目报销,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标准、审核,预算、决算等方面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及执行财务制度的严谨性,正确性。二是严格预算编制,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预算、按标准、按范围支出。三是规范财务人员管理,2023年8月起,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独立设报账员和会计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学习,在办公会上集中学习相关内容,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对应提交办公会审议的经费支出严格上会集体研究。二是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三是加强对报销资料、附件等审核,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加强对报销原始凭据和附件资料的收集、审核、提高财务资料质量,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完整,附件齐备。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1)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完善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支部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党员人数、设置标准、换届选举程序等要求,于2020年5月15日、2022年2月15日召开支委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二是2024年3月,组织社保支部委员深入学习换届选举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支部换届选举各项要求,认真规范选举程序和流程。三是规范记录。对2022年2月15日召开支委会选举书记,记录不规范问题已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工作档案资料。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党建工作不规范。


1)党务公开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党务工作,如党员信息、积分等做到按时公开。二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更新党务公开墙,营造浓厚党建氛围。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党务公开栏内容,对党员情况进行更新,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党日活动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标准,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024年,已按规定开展9次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开展形式多样主题党日活动,增加党员讨论交流频次,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会议记录。三是规范主题党日签到制度,完善请假制度,所有请假必须由书记批准,党员无故不得缺席主题党日学习,缺席3次以上人员,由支部书记对其进行约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要求,由支部安排人员专人负责、专人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全面、完整记录会议内容。二是扎实做好党建基础工作。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实行党费收缴“月交季缴”制度,党员每月足额向支部交纳党费,支部每月上缴到局机关党委,并及时将党费收缴凭证粘贴至手册中。三是已加强党建台账建设,确保全程纪实、过程留痕、有迹可查,对党员名册、“三会一课”记录、党员党费缴纳登记、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档案台账确保及时收集、分类归档,支部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记录内容完备、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机关管理有待提升。


1)印章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在主任办公(扩大)会上集中学习《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严格落实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印章管理制度,增强印章管理意识。二是落实印章管理责任人,由各股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股室业务章,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单位公章。三是建立单位公章使用台账,严格落实单位公章使用登记制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内部人员培训制度缺失,存在人员混编混岗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人员培训,理论结合实际,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2024年已开展培训5次。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全面梳理人员混编混岗情况,优化人员配置,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促进用人所长。三是结合社保职能划转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股室的职能职责进行调整,对人员进行重新调整。2024年6月,对混岗使用的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杜绝混编混岗问题反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1)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加强对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统筹谋划中心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2月,在主任办公(扩大)会上集中学习《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二是进一步做好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围绕社保事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人员专业知识、年龄结构,科学安排人员岗位。三是2024年6月,再次对干部任职时间进行摸排,已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人员进行调整,动态监管中层干部任职年限,目前无在同一岗位任职超10年人员。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选任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知事识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学习,2024年2月,在主任办公(扩大)会上集中学习《乐山市市中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对干部配备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常态化综合分析研判,为领导班子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乐山市市中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在分析研判动议环节,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情况,加强酝酿沟通,形成对选拔任用意向人选的一致意见。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要求进行考察预告和任职公示,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于2024年2月、5月,在主任办公(扩大)会和全体干部学习大会上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2024年1月、5月,对区社保中心干部证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证件保管、退还、使用“三本”台账,落实专人、专柜保管证件。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因私出国(境)审核、审批制度,进一步建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巡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高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社会保险经办职能的具体体现,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各股室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心协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二)严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的现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落实“回头看”,督促巩固效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查摆潜在问题,一以贯之自查自纠,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业务,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举措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社会保险事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成果,全方位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建强战斗堡垒,完善体制机制,筑牢廉政防线,以担当务实的举措为全面推进市中区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2101826。


                       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11日


索引号:008554235/2024-0008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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