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燕、黄树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12-01 字体:[]


关于曾燕、黄树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公示


2023年11月第一批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曾燕、黄树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股室: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审计稽查股。


受理电话:0833-2101065


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


附件: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


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经历


参加工作时间


离开单位时间


补缴


类型


补缴开始时间


补缴截止时间


备注


1


曾燕



原乐山市机械厂


1996.01


1998.12


养老保险


2


黄树清



乐山市市中区牟子镇人民政府


1996.05


1997.05


养老保险


索引号:008554235/2023-0007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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