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爱民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示(2023年第十四批)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10-24 字体:[]


关于赵爱民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示(2023年第十四批)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赵爱民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受理电话:0833-2131676


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


附件:2023年第十三批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2023年第十三批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经历


参加工作时间


离开单位时间


补缴类型


补缴开始时间


补缴截止时间


备注


1


赵爱民



1979年10月入伍,1988年04月转业,1989年01月分配到中共市委台办,1997年08年调动至广州成都大厦管理中心,1998年03月调动至乐山市嘉台经济贸易公司,1998年07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79.10


1998.07解除


依法补缴


1998.03


1998.07



索引号:008554235/2023-0006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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