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0-28 字体:[]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一、如何办理失业登记?答:(一)办理对象和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区城镇户籍人员和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失业登记: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2、从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的;4、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6、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二)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还需两寸近期免冠照1张;) 2、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提供毕(肄)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从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与原就业登记信息一致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未安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办理程序 申请:服务对象到就近就业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业务。受理机构核对信息后在线受理。 复核:需要现场复核的,由户籍地社区或乡镇工作人员上门核实。 确认:为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者办结业务。二、如何办理就业登记?答:(一)办理对象和条件 劳动者以下列情形之一实现就业的,应办理就业登记: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3、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 (二)提交资料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同步办理就业登记,劳动者无需另提供资料。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由工商登记同步办理就业登记,劳动者无需另提供资料。 3、灵活就业或者其他自谋职业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三)办理程序 申请:服务对象到就近就业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业务。受理机构核对信息后在线受理。 复核:需要现场复核的,由就业地社区或乡镇工作人员上门核实。 确认:为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者办结业务。三、在哪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答: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时,系统自动生成《就业失业登记证》。
索引号:008554235/2019-00036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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