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选岗工作已于1月22日结束。现将未参加体检的岗位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乐山市市中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上午8:30;
集合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门口(乐山市市中区新村街69号)。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彩色标准照1张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环节资格。
2.每名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约500元,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参加体检的怀孕考生,请于1月25日下午17:00前携带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到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干部股(马铺路123号)提交延期待检申请。
11、 联系电话:0833-2131732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