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8年1至5月共发放0.05万元,享受补助的对象1户,通过“一卡通”实行财政直发。
二、补助范围
户籍在乐山市市中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含技工)学生
三、政策标准
文件依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77号)
发放标准:500/人(学期)
四、申请及发放程序
1.学生在线申请(每年春季学期于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8月1日至11月15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进入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2.区人社、扶贫部门审核公示(分别在每年4月30日、11月25日前完成)。区人社部门会同区扶贫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在乐山市人才服务网及各乡镇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区人社局向区财政局申请相关资金,由区人社局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春季一般在5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秋季学期一般在12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附件:发放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