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结果及考察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结果及考察公告
根据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结果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史莉莉,女,1984年9月生,岗位编码402,招聘单位:乐山市第八中学,考核总成绩76.2,考核总排名3,体检合格。
二、考察事项
(一)考察内容。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
(三)考察有关要求。
1、考察表填写。请体检合格的考生到“乐山人才服务网”下载《乐山市市中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填写电子版,再用A4纸打印正反面一式两份(即两张)办理相关手续。
2、领取调档函工作。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月1日至2月2日(节假日除外)到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干部股712室(地址:市中区马铺路123号,市检察院斜对面)领取调档函。
3、考察表交表要求。(1)考察表原件(含电子版)请考生务必于2月15日前交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干部股712室。(2)考察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应保持整洁,不得有明显褶皱和污渍,不得用传真件或复印件,不得有涂改。(3)考察材料可由考生本人交,也可委托他人交表。(4)若有特殊情况,可另附相关材料说明。(5)请各考生于规定时间按要求交表,逾期未交责任由考生承担。(6)所有考察材料及证明材料请用A4纸。
4、体检合格考生如系各类在编在职人员须在发布考察公告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同意办理调(流)动或同意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33-2131732
2019年2月1日
相关附件
-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乐山市市中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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