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中泊委发〔2017〕9号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泊水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内设机构人员分工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社区:
根据工作需要,经泊水街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如下,请各股室和工作人员做好工作衔接。
一、党政办公室
徐 旭:主持党政办工作。负责组织、纪检、档案、人大、工会、保密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徐 平:协助党政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精神文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中除环境卫生部分)、政协、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政务服务、人事、党史、地志、政务公开、退休干部、机关后勤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环保站牌子)
赵宗香:主持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负责基层政权、住房保障(含公租房、老旧房管理等)、棚改、国土、地质灾害、发改、经信、供销、供电、邮政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代桂容: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负责门牌号管理、流浪乞讨救助、婚姻登记管理、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地名普查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毛 磊: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负责残疾、低保、低收入、救灾救助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以林: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负责老龄、优抚双拥,协助棚改、环保(除环境卫生部分)等工作,配合做好环保(环境卫生部分)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杨 慧:主持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负责流动人口、义务献血、计生协会、窗口卫生计生办证等工作,联系社区卫生中心,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世洪: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负责爱国卫生、疾病防控、健康教育、优生健康检查平台、水务、科协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时杰: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负责窗口特扶申报、生育服务证办证、计生月报、统计(投资统计)等工作,协助共青团(含关工委)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彭 惠:主持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政法、综治、信访、维稳、防邪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胡 琦:协助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交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中环境卫生部分、政法、维稳、环保(环境卫生部分)等工作,配合做好区住建局城市管理部分、环保(除环境卫生部分)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杨桂华:协助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监督、政法、信访(市长热线)等工作,协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中环境卫生部分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 翔:协助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防汛、政法、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安全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唐小平:协助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政法、维稳、安全生产、武装工作、机关后勤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财政所(挂统计站牌子)
李红梅:主持财政所工作。负责财税、审计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思宇:协助财政所工作。负责统计(调查队)、工商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徐文辉:主持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作。负责就业、劳动纠纷调解、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劳动监察、企业军转干、共青团(含关工委)、乐山社区网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网建设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李继万:主持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教育、旅游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周晓容:协助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负责群众文化、广场文化、文化社团、统战、妇联、街道党员发展、党员档案管理和党费收缴等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司法所
叶 鸿:主持司法所工作。负责司法、依法治区工作,协助政法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熊媛媛:协助所长工作。负责司法、依法治区工作,协助政法、信访、维稳工作,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安监员工作
胡琦、徐平负责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彭惠负责治安、应急、综治等安全工作,杨桂华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王翔、唐小平负责生产安全、易燃易爆等安全工作,赵宗香负责住建(含燃气)、国土等安全工作。其中,胡琦、彭惠一组,王翔、唐小平一组,杨桂华、赵宗香一组,如遇安全事故相关安监员必须到场,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机动安排安监员到场。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泊水街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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