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刘齐先、李春梅等4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07 13:05
文章来源: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齐先、李春梅等4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提名,2018年2月2日乐山市市中区第九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齐先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卓光容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葛骞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李春梅同志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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