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刘齐先、李春梅等4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07 13:05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齐先、李春梅等4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提名,2018年2月2日乐山市市中区第九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齐先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卓光容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葛骞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李春梅同志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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