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答复的函
钟勇等三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周边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的通告》(乐府通〔2014〕1号),主城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建设、土地利用、城市管理活动,除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外,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直接管理。其中涉及城镇周边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内容有:
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市级相关部门将加强城市周边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倡城镇周边集镇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打造建设周边集镇环都市区半小时经济圈,以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延伸、提升中心城区城镇集镇功能。
二、统筹规划中心城区周边集镇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7)年版》纳入了棉竹镇、牟子镇、水口镇等集镇。《乐山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综合管廊建设规划》《乐山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乐山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专项规划》《乐山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等规划,对棉竹镇、牟子镇等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统筹规划。九峰镇纳入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规划保护范围的原集镇范围等部分,由大佛风景区总体规划统筹考虑。
三、加强城市周边集镇建设引领
坚持规划引导和促进的原则,总体规划明确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布局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全福镇等其他周边乡镇,通过编制集镇总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建设。集镇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正在组织建设,集镇道路改建、亮化工程等项目正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我区也将积极做好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工作,加快城市周边集镇基础设施的建设。
谢谢你们对市中区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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