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乐山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6-01-29 11:08
文章来源:市中区

乐山市市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乐山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28日乐山市市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市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乐山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财政预算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乐山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待与上位规划衔接一致后发布实施。

会议认为,市中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遵循了《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关于制定乐山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符合我区实际,是未来五年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八届历次全会和区委九届历次全会部署,围绕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坚持“工业强区、文旅兴区”,主动服务国省市战略全局,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十五五”规划纲要落地落实,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市中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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