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6-27 00:00
文章来源:
你乡《关于调整村建制的请示》(乐中平府〔2019〕20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滑石村、胡村村、平兴村、陈坝村。将原滑石村1—6组、原胡村村1—5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滑石村,辖11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肖店儿(即原胡村村民委员会驻地)。将原平兴村1—6组、原陈坝村1—9组、原胡村村6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为平兴村,辖16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兴隆场(即原平兴村民委员会驻地)。
二、同意撤销穿山村、双塘村。将原穿山村1—8组、原双塘村1—5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穿山村,辖13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龚沟(即原双塘村民委员会驻地)。
三、请你乡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中委办〔2019〕22号)精神,建立健全村级组织,为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四、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调整村建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7日
2019年6月27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