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童家镇委员会关于庆祝建党97周年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
乐中童委发〔2018〕33号 中共童家镇委员会 关于庆祝建党97周年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党组织: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充分展现我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风采,树立优秀典型,营造良好风气,激励全镇广大党员和党组织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展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以崭新面貌迎接新时代,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表彰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历史文化和传统革命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举措,围绕童家镇发展总体要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在行动”为主题,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表扬活动,红色经典诵读、党课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经典影片、走基层等系列主题活动,缅怀党的光辉历史,讴歌党的丰功伟绩,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活动时间2018年6月下旬三、活动主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在行动”四、主要内容(一)评选表扬对象1、先进基层党组织:应是在十九大以来推动童家镇党建工作,以及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2、优秀共产党员:须为党组织关系在童家镇的中共正式党员,要突出基层党员干部,注重推荐优秀的年轻党员、基层一线党员。(二)评选名额1、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镇14个基层党组织中集中表扬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表扬数量一般不超过参评对象的20%。2、优秀共产党员:在全镇530党员中集中表扬一批优秀共产党员。集中表扬数量一般不超过参评对象的15%,数量不超过50名。(三)评选标准表扬对象应当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表扬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1)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各项任务。(2)不忘初心永葆本色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受到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拥护。(3)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领导班子骨干带头作用。(4)领导班子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责任事件,所在单位工作业绩在本地本行业本系统中较为突出。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2)严守党纪党规,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参加“走基层”、义工服务、“双报到”、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党员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3)勤奋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4)面对复杂矛盾和急难险重任务,勇于攻克,敢于担当,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3.有以下情况,相关基层党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评先评优:(1)不得评为先进党组织:党组织在“党组织星级”评定中没有评为五星、在“三分类三升级”测评中没有评为先进、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中没有评为优秀的党组织。(2)不得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党员在“党员积分”星级评定中没有评为五星、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未评为优秀的党员。五星党组织和先进党组织的优秀党员名额要高于其他党组织,要严格控制软弱涣散党组织的优秀党员名额。(四)方法步骤(1)启动。镇党委制定下发庆祝建党97周年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党组织书记座谈会,安排部署表彰活动。6月14日前,镇党建办制定下发表彰实施方案。(2)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由党建办根据星级党组织评分情况、“三分类三升级”测评情况以及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洁情况,拟出先进党组织推荐名单,优秀党员推荐:以村(社区)党组织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由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党员积分情况,根据镇党委下发的名额推荐优秀党员人选。6月15日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将优秀党员推荐人选上报镇党建办。(3)考察。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镇纪委、派出所、司法所、计生办等有关单位站所意见。6月16日前,由镇党建办牵头完成考察工作。(4)审核。镇党委对建议表扬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扬对象。6月19日前,镇党建办牵头完成拟表扬对象审核工作。(5)公示。镇党委对拟表扬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6月25日前完成拟表扬对象公示工作。(6)决定。镇党委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表扬对象,作出表扬决定。6月26日,镇党委制定下发表扬决定。五、有关要求(一)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把好关,做到宁缺毋滥。在开展党内表扬工作中,党组织书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到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反映情况,确保表扬工作的客观公正。(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其获得的表扬:1.严重违纪违法、影响恶劣的;2.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表扬的;3.其他应当撤销表扬的情形。属于上述情形的,由镇党委召开党委会作出予以撤销决定,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收回其证书,撤销其获得的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三)各党组织结合庆祝建党97周年表扬活动选择性开展红色经典诵读、演讲比赛、党课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经典影片等活动。中共童家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