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 2017-1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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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工作。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和《乐山市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贯彻落实。

3.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每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当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

4.推动完成上级政府安排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二)健全依法民主决策机制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制度。

2.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3.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4.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参谋作用。

5.维护法治统一,依法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

6.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综合效能提升。

2.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强政策安排和制度设计

1.推动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制。

2.落实区政府(乡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

(五)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2.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司法建议。

(七)提高政府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计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3.推动健全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1.将法治建设列入部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的重大问题。

2.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相结合,切实解决“两张皮”问题。

(二)扎实推进机关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

制定实施部门工作规则和内设机构管理制度,构建管理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标准化制度体系。

(三)规范决策行为

1.规范内部决策,健全决策制度。

2.落实行政决策“五项制度”决策合理、合法、适当。

(四)坚持严格执法

1.完善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法、裁决公正、行为文明的制度并严格执行。

2.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

(五)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2.落实每年第一季度向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制度。

(六)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1.建立行政应诉制度,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案件,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判。

2.建立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办理反馈制度,积极回应司法建议。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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