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8-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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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我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政府决定成立乐山市市中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制定改革试点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彭 警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滕东海 区委常委
尹秀英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郜 欣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局长、区社保局局长
宋 毅 区卫计局局长
先进春 区财政局局长
曾 彬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
范玲玲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先 瑜 区财政局副局长
雷光红 区卫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郜欣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按程序报批。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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