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
发布时间: 2018-06-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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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 长 许天毅: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审计工作。

常务副区长

彭 警: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监察、财税、国有资产管理、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生工程、机构编制、督查督办、绩效管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应急管理、心连心服务热线、安全生产、协调城市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区政府应急办(区热线办、区政府值班室)〕、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民生办、区金融办等单位。

联系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党建办、区委党校、区委老干部局、区保密局及区国税、地税、金融、保险、证券等单位。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

副区长 刘刚生:负责公安、法制、司法、信访、维稳、社会管理等工作。

领导区公安分局工作;分管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信访局、区司法局等单位。

联系区委政法委(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区委维稳办、区综治办、区委防邪办、武警中队。

副区长 尹秀英:负责教育、卫生计生(含中医药管理)、医疗保险、药品监管(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精神文明(广播电视)、武委会、兵役、民政、民族、宗教事务、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地方志、档案、残疾人、老龄、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局、区档案局、区地方志办、区民宗局、区残联、区征兵办等单位。

联系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社科联、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单位。

联系驻乐部队。

副区长 李向红: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投资促进、统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园区建设、服务业、旅游、港澳台外事侨务、科技、知识产权等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区发改局(科技局)、区经济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外侨港澳台办)、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安办)、市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旅游局等单位。

联系供电、邮政、通信、盐业、烟草专卖等单位。

联系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乐山调查队市中区办事处、区工商联(商会)。

副区长 易海波:负责乡镇、农业农村、扶贫移民、环保、工商、质监、食品监管、气象等工作。

分管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食安办)、区扶贫移民局、区供销社等单位。

联系区都农办(区委农办)、区粮食分局、区科协。

副区长 马 骣:负责街道、国土资源、征地拆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住房保障、防震减灾、人防、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岷江东岸片区建设协调。

分管街道办事处、区房屋征收和补偿局(乐山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办公室)、乐山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防震减灾办)、区城乡环境治理办等单位,分管岷江东岸片区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等单位。

党组成员

张晓明:负责都市农业示范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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