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和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6 00:00
文章来源:
各中小学、二幼儿园、二级单位:

2016年,我区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办法(试行)》,公开招聘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13名,为促进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素质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引导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从事教育,现就进一步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和年度考核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特岗教师培训

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以“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三新一德”)为主要内容,促使特岗教师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岗位,能独立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提升教书育人实践能力。各相关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尤其是要强化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

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要引导特岗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增强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向优秀模范教师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特岗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增强特岗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他们热爱农村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对于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考核优秀的及时给予表扬和宣传,从而激励他们的工作热情。要规范特岗教师从教行为,谨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一是要将特岗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进行管理,学校要完善特岗教师的管理档案,认真记载特岗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成绩、培训管理等工作情况。二是统筹安排特岗教师培训,通过外出培训、教学研讨、听课指导、跟岗学习等多种形式对特岗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提高教育理论、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尽快成长为学校教学的骨干。三是安排优秀教师与特岗教师建立“一对一”的师徒关系进行传帮带,对他们的工作及专业化发展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加强特岗教师年度考核

特岗教师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后的去留,关系用人导向,为此,对加强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作如下强调:

1.高度重视考核。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必须认真对待,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考核规定。

2.坚持考核原则。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规范考核程序。特岗教师年度考核要严格按照学校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程序进行,其考核程序为:个人总结、公开述职、同行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学校评鉴、考核结果反馈。

4.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师德师风表现。德,主要考核教师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教育教学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5.把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德、勤的内容和标准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能、绩的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技能)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必须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凡有以下行为之一并经核实的,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

(3)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对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5)群众举报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查属实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6.完善考核办法。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纳入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统一进行。特岗教师年度考核从2017年起采用学校考核和教育局复核相结合,学校先进行考核,教育局复核小组到学校对特岗教师年度考核逐一进行复核。依据学校考核和复核情况综合评定特岗教师年度考核等次,并统筹确定优秀等次人员,考核结果报区人社局。

特此通知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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