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3-02 00:00
文章来源:
罗汉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领发〔2017〕25号)文件、《 <乐山市市中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中纪发〔2017〕56号)和《乐山市市中区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罗汉镇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本方案。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盯住关键问题、聚焦突出问题,靶向解决问题。结合“护根”行动,聚焦镇、村两级责任主体,从2018年起,集中力量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二、整治重点和分工
(一)“四个意识”方面。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统揽和指导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坚持做到“念兹在兹、唯此为大”,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对贯彻落实各级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等,贯彻落实流于表面,以会贯会、以文贯文,仅仅满足“层层转发”、“安排部署”,甚至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对脱贫攻坚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存在惯性思维,用常规手段抓脱贫攻坚工作。对到2018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到2020年总体达到现行脱贫标准的紧迫感、责任感不强,存在做表面文章、走过场的现象,没有真正紧起来、动起来。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不到位。工作不实,扶贫对象识别、项目验收、脱贫验收中不精不准。
(二)政策落实方面。
贯彻落实各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到位,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缺乏针对性,落实落地不够。政策宣传和执行不到位,帮扶干部对脱贫攻坚政策,特别是到户政策情况不熟悉,工作推进不力;贫困群众对已享受的扶贫政策不了解不清楚,帮扶工作认可度不高。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成效不明显。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不主动,把矛盾和问题简单上交。
(三)责任落实方面。
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联村领导和第一书记(联村干部)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工作履职不力,不愿担当担责,“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习惯层层往上报,问题往上交。讲成绩、吐苦水多,查问题、追责任少,工作失误讲客观影响多,找主观原因少。村两委及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与“第一书记”之间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第一书记”杂务缠身,充当“打字员”“档案员”,无更多精力牵头谋划脱贫攻坚、产业发展。
(四)精准识别方面。
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回头看”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动态调整不规范、不精准,出现错评、漏评,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五)精准帮扶方面。
帮扶规划帮扶项目精准度不高,帮扶措施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帮扶工作存在“大水漫灌”现象,到村到户“精准滴灌”不够。简单以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代替精准扶贫工作。稳定脱贫增收的长效机制不健全,“造血”功能不足,不能兼顾好短期脱贫和长期致富的关系,贫困户增收不稳定,致脱贫人口返贫和错退,扶贫成果持续巩固效果不明显。宣传教育不到位,帮扶工作“大包大揽”,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存在“等、靠、要”思想。
(六)干部能力素质方面。
帮扶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扎实,缺乏学习主动性,能力素质不过硬,政策掌握不透,工作思路理不清、基本情况摸不准。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镇、村、组干部掌握政策不清、能力不强、作风不硬、主体责任发挥不够。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习惯搞行政命令,不注重听取群众意见,群众评议形式化。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贫困户认可度不高,非贫困户教育引导不到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用发挥不充分,村两委干部参与脱贫攻坚不深入。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
(七)资金项目监管方面。
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力,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雁过拔毛、拖欠群众钱物、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在项目安排、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或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在农村基础设施等扶贫项目中层层转包、贪污贿赂、小官巨贪。对扶贫资金科学分配、合理安排,真正用在刀刃上研究不够,“四项”基金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充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不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社会不知晓,群众不满意。
(九)精准退出方面。
验收不严格细致,考评不较真碰硬,考核不公平公正。对各级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举一反三不够,纠而不改,常督常在。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贫困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贫困退出坚持标准和程序不严,退出质量不高,甚至存在错退现象。
(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工作不重实效,偏重“材料美化”,夸大成效数据,热衷于打造“视觉扶贫”工程,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文件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简报长篇大论、堆砌词藻,没有实质内容。工作大轰大擂,片面追求场面宏大,讲排场、重形式,不求实效。在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不坚持原则,优亲厚友。打擦边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群众利益。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2月)。召开2018年罗汉镇脱贫攻坚全体机关干部,帮扶干部,村三职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安排部署,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浓厚专项治理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2月至4月)。各村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工作方法,对标治理重点,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重点督查阶段(2018年4月至6月)。镇脱贫办组建专项治理检查组,对各村开展检查:帮扶干部、“第一书记”是否按要求到岗到位,对贫困户家底是否了解清楚,一户一策措施是否精准,帮扶信息是否及时更新,精准识别是否到位,“回头看、回头帮”是否落实,围绕基础性资料收集归类是否清楚完善,各村问题台账、帮扶台账是否记录详实,各驻村帮扶力量是否参与督促指导协助所在村开展工作、完善资料。对上级脱贫攻坚验收考核抽查、第三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梳理汇总的,要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各村是否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履职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实行回访销号管理。
(四)围绕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7月至10月)。重点检查党员干部用扶贫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处置扶贫物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确保每分“救命钱”“造血钱”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四、工作措施
1、多举措瞄准贫困人口,增强脱贫效果。一是突出抓好产业脱贫。对贫困户实行分类帮扶,选择有潜在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施产业扶贫,通过技能培训,干部包户,政策扶持,能人带动等组合手段,因户因人扶持发展脱贫产业,扶持贫困户宜养则养,宜种则种,促进产业脱贫。二是突出抓好就业脱贫。选择劳动力状况相对较好的贫困户,通过定向推荐,带领务工就业,或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就业脱贫。
2、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脱贫攻坚主动性。完善镇村两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工作格局,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帮扶干部作用,激发镇村干部抓脱贫攻坚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农民脱贫致富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潜力发挥出来,增强主动性,依靠自身努力摆脱贫困、勤劳致富,克服等靠要的惰性思想,防止被动扶贫,形成上下互动的良好氛围。
3、加强政策宣传,解决政策梗阻问题。一方面加强干部培训,要求各帮扶干部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充分领会政策内容。在开展工作时始终将精准扶贫政策宣传作为重点,强化政策宣传引领,统一群众思想认识,切实将精准扶贫政策原汁原味地宣传到群众当中去,奠定工作推进的扎实基础。另一方面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将广大贫困户直接受益的教育扶贫、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等扶贫开发政策,统一制作成政策宣传单,分发给贫困户,并在村公示公告栏张贴上墙,使扶贫开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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