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11-05 16:11
文章来源:市中区统计局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2026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省政府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5〕16号)和市政府印发《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5年11月,我区印发了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乐中府发〔2025〕7号)明确了我区农业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普查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面摸清我区“三农”家底,客观全面、完整地反映我区农业发展新态势、农村改革新成效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具有重大意义。

三、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是普查对象。乐山市中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是普查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是普查内容。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四、时间安排

一是普查的标准时点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是分年度工作安排。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分四年开展。

2025年,主要工作为组建市、县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制普查工作事项规划和经费预算。

2026年,完成镇(街道)、村(涉农社区)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两员”选聘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清查摸底、宣传动员等,组织实施遥感测量。

2027年,完成普查登记、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汇总处理、评估发布等。

2028年,完成普查资料汇编、普查结果运用、总结表彰等。

五、工作要求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必须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设立乐山市市中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将农业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严明普查纪律。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私自对外发布普查数据,严防普查数据泄露。普查机构要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六、主要创新点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与前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既有传承,也有创新。

一是内容与时俱进。这次普查在摸清“三农”家底的基础上,对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进行调查。

二是方法科学高效。这次普查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将有力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是手段数字赋能。这次普查将应用现代化调查手段,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

四是数据共治共享。这次普查将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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